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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铜民函〔2022〕36号
  • 民政(社会管理)
  • 人大建议办理
  • 铜梁区民政局
  • 有效
  • 2022-06-15
  • 2022-06-20

重庆市铜梁区民政局关于重庆市铜梁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60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2-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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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民函〔202236

重庆市铜梁区民政局

关于重庆市铜梁区第十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60号建议的复函

康笃位代表:

您在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名存实亡居民小组的建议60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研究,对您所提建议函复如下

一、关于动态调整名存实亡居民小组的建议

根据《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村民小组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村民委员会召集相关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决定后提出,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报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民政主管部门备案居民小组参照村民小组以上规定执行。区民政局根据实际情况,已指导姜家岩社区增设第二十四居民小组并完成备案工作。对于姜家岩社区被全部征地用作高新区发展用地的18个居民小组,区民政局将结合《关于深化党建扎桩、治理结网工程提升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水平的若干措施》中的“组网合一”工作要求,指导东城街道办事处按程序对居民小组进行设立、撤销、范围调整

二、关于建立集体户的建议

区公安局已在每个社区设立集体户。区民政局主动共享信息数据,积极查找拆迁人员信息,讲清政策原则,消除思想疑虑,动员拆迁人员主动将户籍迁往实际居住地或社区集体户。对已拆迁但实际居住地又不符合户口迁移政策或不愿意迁出的,派出所在社区发布公告,公告期满后不主动迁出的,派出所将这部分居民户籍直接迁到社区集体户

三、关于增设网格员的建议

政法委已对各街道、社区常住人口、实有组织等进行了进一步统计核实,将结合《关于深化党建扎桩、治理结网工程提升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水平的若干措施》中的“规范网格化管理”工作要求,科学合理配备网格员力量。

此复函已经朱华友局长审签。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填写《答复函回执》寄区人大人事代表工委和我局,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人:韩瑜

联系电话:023-45672739

邮政编码:402560


                 重庆市铜梁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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