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事证号)
12500224054825518Y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3年度)
单 位 名 称重庆市铜梁区安溪镇农业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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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单 位 法 人 证书》 登 载 事 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铜梁区安溪镇农业服务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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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 旨 和 业务范围 |
推广农业技术,促进农业发展。承担农技、农机、林业、畜牧、水利水保、水产等方面的重大技术推广、信息服务、资源保护、灾害防治等工作,承担茶产业技术推广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监测等事务性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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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
重庆市铜梁区安溪镇顺河社区顺河街56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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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张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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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2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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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全额拨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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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重庆市铜梁区安溪镇人民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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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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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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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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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
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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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况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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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严格执行章程。我单位在2023年度内,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无任何违反本单位章程的情况。 二、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围绕年初制定的目标,开展了以下业务活动并取得相应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农业工作方面。1.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截至2023年10月各村经营性总收入87万元,其中脱贫户分红5.022万元。2.落实好惠农政策,降低农业生产风险。(1)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申报兑付补贴一批,合计一般农户1532户,补贴面积6255.885亩,补贴金额总计60382.14元;种粮大户2户,补贴面积584亩,补贴金额总计5565.52元。(2)2023年度地力补贴兑付工作:一般农户共计3017户,补贴面积15064.86亩,补贴标准73.12元/亩,补贴金额1101197.18元,种粮大户共计1户,补贴面积81.605亩,追加资金补贴标准156.88元/亩,补贴金额12802.19元。(3)2023年铜梁区莲藕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申报补贴面积341.179亩,补贴标准为150元/亩,补贴金额59141.8元。发放油菜种子、硼肥并种植油菜1900亩。农机补贴工作方面。全年新增农机补贴102件,已完成发放102件。3.加强农业领域安全监管。(1)农产品质量安全与监管方面。一是严格落实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农产品安全生产和放心消费。二是明确镇级种植业主体、水产养殖业主体、畜禽养殖业主体监管员各1名,涉农村协管员各1名,对全域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巡查,切实加强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管,不定期巡查全镇2家农资经营点,没有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三是对市场的商户和各村的农产品进行了农药残留快速检测660组,检测的项目为农药残留、重金属含量的定量检测,经检测,综合合格率100%。四是将符合条件11家的从事农产品生产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纳入监管名录,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并与监管对象签订了《农产品(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和《农产品(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进一步增强了监管部门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责任意识,强化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五是加强巡查检查,提升农产品质量,督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大户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进货和销售档案记录。对养殖大户的投入品进行突击检查,要求他们切实做好生产记录和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督促生产企业规范开具合格证,累计开具合格证113张,附带合格证上市的农产品79.3吨;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完善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平台。六是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悬挂宣传横幅2幅、发放宣传单500余份、发放宣传书册100余份,宣传规模400余人次。(2)加强农村沼气安全宣传,张贴安全警示标志,对农村沼气池和畜禽存储池开展安全隐患排查180口次,发放安全告知书80余份,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监督业主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3)农业环境安全方面。一是定期进行秸秆露天焚烧巡查,全年共出动1600人次,责令停止违规焚烧21件,批评教育21人,书面检讨1人。二是秸秆进行综合利用,秸秆还田2638吨,肥料化258吨,饲料化115吨,能源化641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3%。三是制定秸秆禁烧工作方案,与各村签订秸秆禁烧责任书,落实主体责任。四是治理受污染耕地9825.3亩,其中增施水稻叶面阻隔剂8800亩。五是废弃农膜回收利用,每个村落实专人负责督导农膜回收工作,积极动员群众参与农膜回收工作,全年回收废弃农膜3.5吨和肥料包装物0.3吨,完成年终考核目标任务。六是申报地膜覆膜共计668亩。七是协调完成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及补贴发放工作。八是开展农药安全大检查,对辖区内农药生产经营及使用单位进行指导检查并整改,发放宣传资料共计600余份。(4)水稻玉米种植安全方面。一是委托社会化服务公司对全镇1480亩水稻进行了水稻一代螟虫统防统治,实施叶面阻隔剂喷施4400亩;二是完成了玉米种植保险1057.57亩,区级任务700亩,油菜种植保险427.37亩,区级任务300亩,水稻种植保险1940.64亩,区级任务2000亩。4.加大耕地保护力度。(1)大力开展撂荒地整治利用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安溪镇撂荒地整治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专班,明确整改责任人,由镇主要领导带队,整改责任人及农服中心工作人员实地逐块核查101块图斑撂荒情况,定期召开工作会对整改进度、整改情况进行调度,其中已完成整治复种80.33亩,无法整治复种地块共计296.03亩。(2)宅基地管理审批工作。严格按照宅基地管理审批四到场制度,对全镇建房进行巡查,做到无违规现象发生,全年共审批宅基地29宗,验收房屋31宗。5.开展农业技术推广。一是在全镇推广实施玉米大豆复合种植技术364亩,全面完成区级年终目标任务,其中在龙峰村开展玉豆复合种植90亩,谭洪村60亩,安康村124亩,金滩村90亩。二是组织50名农民开展2023年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开阔视野,提高生产能力,带动周边群众改变传统观念,运用新技术、新科技发展农业。6.化肥农药减量工作方面。以积极推广“绿肥+配方肥”、“有机肥+配方肥”的模式达到化肥农药减量的目的。今年在谭洪村确定化肥农药使用情况监测户一般农户8户,大户1户,开展化肥农药使用情况调查。7.发掘农业企业、农业人才,推动农业发展。2023年安溪镇成功申报科技型企业3家,奖励补助1万元/家。龙峰村张鸿川当选为2023年铜梁区“十大新农人”;龙峰村张鸿川、安康村邓吉源被评比为2023年铜梁区“致富带头人”,奖励1万元/人,带动周边群众务工增收。评选出区级“学法用法示范户”4户。8.其他工作。(1)土地流转工作方面。处理土地流转纠纷2起,一是安康村2社陈春未经承包方书面同意且未向集体经济组织备案再流转,已要求其立即备案。二是莲藕种植户王东拖欠谭洪村8社村民土地流转费0.41万元,已通过司法程序强制执行,于8月中旬将所欠租金发放给村民。(2)土地确权颁证工作方面。协同三方公司纠正农户面积,颁发新土地确权证,完善档案归档工作。(3)渝快办办件584余件次。(二)水利工作方面。1.完成2023年镇供水应急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的编制;组织应急人员开展防汛抢险应急演练,提升人员的应急能力;对我镇山坪塘等水利工程开展安全隐患排查。2.对辖区内6个集中供水工程巡察工作。3.2022年水利资金使用情况:2022年区水利局下达我镇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补助资金6万元,我镇已实施完毕,通过镇级验收,完成资金6万元的申报工作;2022年区水利局下达我镇第一批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7万元,我镇已实施完毕,通过镇级验收,完成资金6万元的申报工作;2022年区水利局下达我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资金12.6万元,我镇已实施完毕,通过镇级验收,完成资金12.6万元的申报工作;2022年水利局下达2022年中央水利救灾资金(抗旱)45万元,现已完成管网部分、机电部分的建设以及结算审计,正在申报剩余资金。4.2023年水利资金使用情况。2023年区水利局下达我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补助资金6万元、第一批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7万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补助资金12.6万元,合计25.6万元,现已规划使用资金6万元,并对剩余维修养护资金作出后续规划。5.安溪镇龙峰村双河口河沟因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穿河道施工引起河水倒灌,加剧河道淤积、岸坡垮塌,申请资金280万元用于安溪镇龙峰村双河口河沟复建工程,现已组织施工单位进场施工,预计2024年2月完成建设。6.积极协调配合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的建设,目前已完成管网铺设及土地复垦工作,下一步继续协调配合完成龙峰18社河道施工、谭洪4社山洞施工以及公路、生产便道的恢复工作。7.防汛抢险:针对今年洪灾,组织应急抢险队员开展抢险救援工作。(三)林业工作方面。1.完成区级下达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除治任务5734.37亩,除治小班424个,经区级验收除治合格率达99.34%,市级验收除治合格率达98.76%,被区、市林业局评为优良工程。2.2023-2024年度区级下达任务5734.37亩,除治小班424个。目前已完成招标任务,除治队伍已入场开展除治工作。3.区林业局下达森林抚育任务500亩,今年3月已完成初步规划设计,于10月已完成项目建设,11-12月为抚育管护期。4.林长制工作,建立了规范化林长办公室,镇林长办编制了《安溪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制度规定均已上墙,确定了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落实林长职责与工作报告制度。每季度定期召开林长工作会议,分析研判当前工作、制定下阶段工作任务,定期对风险隐患点进行重点巡查。5.今年区林业局下达了我镇在谭洪村、龙峰村修建森林防火通道,森林防火通道区界新建生物阻隔带约 2.3 公里,总宽度30米,沿阻隔带方向中间或一边修建 1.5-2 米宽步道、组合隔离带约3.6公里,改建3.3 公里,有效路面宽度6米,为防火通道+生物阻隔带形式,总宽度 40 米,沿阻隔带方向中间或一边修建1.5-2米宽步道,区内新建 4.6 公里,有效路面宽度4.5米。均为毛坯路面,边沟宽 40 cm、深30 cm。目前该项目已抽选设计单位正在设计中。6.森林防火工作:一是党政领导定期召开森林防火研判会议,安排布置全镇森林防火工作。二是加强宣传,为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火意识,营造良好的防火氛围,利用赶集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制作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单45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14条,在林区显著位置设置警示牌,将群众真正发动起来,共同参与本镇森林防火工作。三是提升森林防灭火应急能力,对巡山护林员开展防火技能培训,联合应急办开展防火应急演练。四是加强巡逻,组建森林防火巡逻队2支,每日上午下午进行全域巡逻,每天累计巡逻30余次,及时劝阻野外违规用火124处,及时扑灭小型林草火灾2处。今年全镇无森林火灾发生。五是完成了2022年11月区林业局下达的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在谭洪村吊线沟、安金路口新建森林防火检查站2座,于龙峰村、谭洪村修建森林防火消防水箱3个,维修龙峰村明河沟、黄荆沟森林防火检查站两座,设立标识牌5处),维修谭洪村森林消防水池一处,目前以上项目已完成建设投入使用并接受区级验收通过,现处于资金申报阶段。7.完成全年退耕还林、林业生态林补偿工作。8.完成2021、2022、2023年项目资金申报工作。(四)畜牧工作方面。1.畜牧业发展工作。全镇肉鸡规模养殖场10个,年内共出栏肉鸡70余万只,肉鸭规模养殖场1个,年内出栏肉鸭10万余只,大型生猪养殖场1个,年内已出栏生猪2.6万余头。新发展规模肉鸡养殖场3家。2.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了春季牲畜口蹄疫、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狂犬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工作,应免疫密度达100%,消毒面达100%,抽血测抗合格率达100%,有效的阻止了疫病的发生和传播,为我镇的畜牧业发展奠定了基础,并对规模养殖和农村散养畜禽建立了免疫档案,对免疫情况实行跟踪制度,确保了辖区内无重大动物疫病发生。3.动物卫生检疫及畜产品监管工作。一是做好动物卫生检疫工作,严格执行动物检疫操作规程对动物及动物产品实施检疫,实施动物产地检疫950车次,出具检疫证明950张,合格率达100%。对市场和养殖场投入品开展了监督检查120余场次,开展生猪养殖场瘦肉精检测2次。产地检疫率达到100%,检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严格开展产地检疫和活禽及畜产品流通监管工作,规范产地检疫申报制度,建立检疫登记档案。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吃上放心肉,我们对上市肉品进行检疫监管,杜绝病死或死因不明肉品上市出售。对辖区的规模养殖场一是进行畜禽规模养殖场实行备案登记管理;二是切实加强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监管及监督检查工作;三是切实加强规模养殖场免疫效果的监督检查,四是严格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监管,对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及动物产品严格作无害化处理,确保我镇畜牧业健康发展。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农业工作。认真做好农技推广工作,加强农产品检测,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宣传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增强农民科学用肥意识,确保我镇农业绿色健康发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压实责任,做好全镇撂荒地的排查和利用,指导群众复耕复种,积极推进耕地保护工作,防止耕地“非粮化”。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加强农村产权交易登记录入工作,用活本地土地资源;协调推进农业保险理赔事务。(二)林业工作。加强松材线虫除治工程项目以及新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管,做好验收及资金申报工作,加强森林防火巡查常态化监管,压实责任,加强对护林员、守卡人员的督查,确保无森林火灾事故发生。(三)水利工作。做好2024年度农村供水工程的维修养护,加强新建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的监管、验收及资金申报工作;建立健全应急供水预案,强化防汛抢险应急演练,保障居民正常生活用水;加强龙峰村双河口河沟复建工程项目过程监管,确保项目顺利推进,预计2024年2月完工;协调水利局做好规模供水工程的建设工作。(四)畜牧工作。对全镇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养殖场进行排查,切实加强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监管及监督检查工作;做好动物卫生检疫工作以及动物免疫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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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 认可或执 业许可证 明文件及 有 效 期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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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 受奖惩及 诉讼投诉 情况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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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 用 情 况 |
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