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事证号)
12500224663594073G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1年度)
单 位 名 称重庆市铜梁区法律援助中心
法定代表人余敏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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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单 位 法 人 证书》 登 载 事 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铜梁区法律援助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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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 旨 和 业务范围 |
认真履行国家法律援助职能;在区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全区的法律援助工作;统一接受人民法院指定的刑事案件;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受援资格审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告知当事人;积极开展法律宣传“148”法律咨询热线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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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重庆市铜梁区巴川街道龙门街500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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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余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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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1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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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全额拨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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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重庆市铜梁区司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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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产 损 益 情 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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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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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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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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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数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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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2021年7月5日,按规定将单位住所变更为“重庆市铜梁区巴川街道龙门街500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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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2021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区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目标,对标对表全市、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目标任务要求,积极履行职责,主动担当作为,为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对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总体成效 2021年,发挥职能作用,接待群众法律咨询3908人次;为群众代写法律文书40份;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527件,其中民事431件、刑事96件,办结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96件,其中民事391件、刑事105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584.88万元;安排法律援助律师参与认罪认罚值班49次,参与认罪认罚案件546件,见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545份,完成市、区两级所有相关指标任务 二、工作举措 (一)加大宣传力度,树立援助形象。一是深化“法援惠民生”品牌建设行动,在全区范围内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 关爱农民工”、“法援惠民生 关爱妇女”专项宣传活动,突出农民工、妇女两大特殊群体,着重宣传与农民工、妇女密切相关的拖欠劳动报酬和劳务报酬、工伤待遇赔偿、婚姻家庭权益等有关法律规定,引导有需求的群众及时申请法律援助。二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 法律援助基层行”专项宣传,广泛宣传法律援助法规政策、条件及申请流程,提升法律援助群众知晓率。三是结合“宪法宣传周”开展《法律援助法》专项宣传,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和影响力。全年累计开展“法援惠民生 关爱农民工”和“法援惠民生 关爱妇女”宣传56场、“我为群众办实事 法律援助基层行”宣传33场、《法律援助法》宣传1场,发放宣传资料25000余份。 (二)深化便民措施,提升服务效能。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契机,创新服务方式,落实便民举措,提高法律援助可及性和便利性。一是推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告知承诺制》,正确引导申请人适用告知承诺书替代经济状况证明表,减轻申请人证明负担,实现减证便民。二是优化预约上门服务机制,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众提供上门援助服务。三是为群众无偿提供仲裁申请书、民事起诉状、强制执行申请书等法律文书模板,有效节省群众诉讼经济成本。全年采用告知承诺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40件,为困难群众上门援助服务5次,服务群众111人次,为群众提供法律文书模板30余份。 (三)强化刑事援助,维护司法公正。一是建立值班律师工作运行机制。定期安排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法律帮助。年初以来,共安排律师值班49次,参与认罪认罚案件546件。二是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加大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律师辩护工作力度,提高刑事法律援助覆盖面。年初以来共受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96件,其中因开展试点扩大通知辩护法律援助案件11件。三是强化部门间沟通协作。切实加强与公检法机关协调配合,依法保障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顺利开展打好基础。 (四)抓实援助质量,提升服务品质。一是落实《全国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全国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重庆市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标准(试行)》规定,进一步细化咨询接待、受理、审批、指派、办理、结案、归档等各环节工作要求,规范服务标准。二是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制度。运用质量评估、回访受援人、受理投诉、征询办案机关意见等措施,督促办案人员规范执业,为受援人提供优质法律援助服务。今年开展案件集中评估1次,抽查50件法律援助案件评估合格率100%;回访受援人391人次,受援人满意率达98%。三是健全案件差别化补贴制度,将办案补贴与办案质量挂钩,提升法律援助质量。 (五)落实经费保障,激发工作活力。一是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将民事诉讼案件补贴标准提高至2000元/件,达到《重庆市法律援助补贴办法》补贴指导标准要求。二是优化认罪认罚律师值班补贴方式,采取值班补贴与参与案件数挂钩的形式进行补贴,由法律援助工作经费全额保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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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 认可或执 业许可证 明文件及 有 效 期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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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 受奖惩及 诉讼投诉 情 况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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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 用 情 况 |
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