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2023年,按照区政府关于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除险清患”专项行动要求,消防设施重点整治两个方面:一是整治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无水或压力不足问题;二是整治火灾自动报警和防排烟系统等损坏停用或被擅自拆除问题。
主要采取三项工作措施:一是建立隐患整治清单。在全面排查基础上,消防救援支队将开展消防设施隐患重点抽查,摸清全区高层建筑消防设施情况,建立以消防用水、火灾自动报警、防排烟系统问题为重点的建筑消防设施隐患整治清单。二是推进隐患攻坚整治。对消防用水问题集中的镇街,采取约谈、督办等方式,督促明确整治责任、措施和时限,逐楼栋开展整治;对照整治清单时限,在到期前一月、半月向整改责任单位和属地镇街发出提示、警示;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提请区县政府采取挂牌督办、集中曝光等方式督促整改。三是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解决“无人管”,对未明确消防管理单位的高层建筑,督促镇街道明确消防管理单位;解决“不会管”,开展高层建筑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督促管理单位落实消防巡查检查、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控制室值班、用火用电管理等制度;实现“智能管”,利用消防物联网技术,对高层建筑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实时监测、动态感知、闭环处置,提升消防设施智能化管理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