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四)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还应当有三名以上合伙人,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
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先发起预核名申请。预核名申请通过后向主管司法局提交下列材料并通过渝快办平台发起设立申请:
(一)申请书;(二)律师事务所的名称、章程;(三)律师的名单、简历、身份证明、律师执业证书;(四)住所证明;(五)资产证明。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还应当提交合伙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