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一、是不是实习面试合格就可以申请律师执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申请律师执业必须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故通过重庆市律师协会面试合格的实习人员在实习期满后可以申请律师执业。
二、我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是否可以申请成为公职律师?
按照《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请颁发公职律师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依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三)具有公职人员身份;(四)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二年以上,或者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一年以上;(五)品行良好;(六)所在单位同意其担任公职律师。
三、我们律所变更了地址,但是章程、协议不涉及办公地址,也需要变更章程、协议吗?
律师事务所的章程协议应当载明机构的办公地址,如原章程、协议未涉及相关内容的,则应当将办公地址的相关信息写入章程、协议。故变更机构地址都需要同时变更章程、协议(个人所无合伙协议的仅需要同时变更章程)。
四、我们拟新设立一家合伙律师事务所需具备哪些条件?如何发起设立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四)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还应当有三名以上合伙人,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
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先发起预核名申请。预核名申请通过后向主管司法局提交下列材料并通过渝快办平台发起设立申请:
(一)申请书;(二)律师事务所的名称、章程;(三)律师的名单、简历、身份证明、律师执业证书;(四)住所证明;(五)资产证明。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还应当提交合伙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