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根据资助项目提供相应申报表(详见《重庆市铜梁区质量品牌发展资助办法》附件1-附件3);
(二)单位申请人提交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个人提交本人铜梁区身份证复印件;
(三)国家以及重庆市相关认定文件、通报奖励文件等证明材料;
(四)单位申请的提供银行确认的与申请人名称一致的银行账户信息,个人申请的提供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申请人提交的申报表及复印件,均需加盖申请人公章(个人需捺指印)。凡复印件均需出示有效证件原件以供核对查验。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用A4纸按顺序装订,同时提供汇总电子文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