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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申报2024年度铜梁区农业人才激励措施需要什么条件?

时间:2025-03-07 来源:区农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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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申报2024年度铜梁区农业人才激励措施的个人和经营主体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农业人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措施,遵纪守法;
2.热爱三农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3.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4.在铜梁辖区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管理。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本条件
1.经营主体本文指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从事种植业的种植规模50亩以上(含50亩);从事水产养殖的养殖规模30亩以上(含30亩);从事畜禽养殖的,生猪年出栏量500头以上(含500头),蛋鸡(鸭)存栏量2000只以上(含2000只),肉鸡(鸭)年出栏量10000只以上(含10000只),林下鸡养殖存栏量2000只以上(含2000只),肉鸽养殖年出栏量10000只(含10000只),奶牛存栏量20头以上(含20头),肉牛年出栏量50头以上(含50头),山羊年出栏量100只以上(含100只),肉兔养殖年出栏量10000只以上(含10000只),鹌鹑养殖存栏量30000只以上(含30000只),蜜蜂饲养30群以上(含30群);从事农产品加工业的,固定资产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从事其他产业的,参照相应产业规模执行;
2.申报主体为企业的,财务制度要健全;申报主体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会计核算要规范;申报主体为家庭农场的,收支要明晰;
3.经营主体成立1年以上(以工商注册登记或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时间计算);
4.近一年无违反国家土地、环保、农业、食品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情况,未受到执法机构除警告外的行政处罚,不存在被区级及以上有关部门通报批评以及对存在问题整改不落实的情况,不存在损害群众合法利益、拖欠土地租金或农民工工资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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