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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含农民田间学校)申报条件、内容及要求?

时间:2023-09-11 来源: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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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基地建成时间及性质

2022年前已经建成,自有产权或租用期超过5年,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从事农牧渔业生产经营加工的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

(二)具有一定的规模

优质粮油生产示范基地面积200亩以上,优质蔬菜生产示范基地面积在100亩以上,优质水产养殖示范基地面积在50亩以上,优质经作生产示范基地面积在100亩以上,商品肉猪年出栏300头以上,商品兔年出栏10000只以上,蛋鸡存栏10000只以上,农业加工企业销售收入500/年以上,其他行业规模参照执行。

(三)具有一定的先导性

1.优质蔬菜生产示范基地。引进示范3—5个特优蔬菜新品种,每个品种示范面积不少于2亩,夏秋季叶菜类示范不少于1亩;化肥零增长,病虫草害绿色防控等。

2.优质经果生产示范基地。引进名优新品种新技术2个及以上,按无公害果品高产综合栽培技术进行生产及管理;果树亩产1000公斤以上,优质商品果率达80%。或者引进培育优质果苗20个以上,果苗优质率90%以上,纯度98%以上,年销量在200万株以上。(中药材参照执行)

3.优质水产养殖示范基地。主要养殖名特优等名优品种1个及以上,排灌设施齐全,亩产1500公斤以上,亩平纯收入5000元以上。

4.优质粮油生产示范基地。引进示范2-3个优质新品种,每个品种示范面积不少于100亩。采用机械化耕整土地、插秧、收割,统施配方肥,统防统治病虫草害等。

5.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农产品加工发展方向明确, 具有区域优势和特色;具有先进的加工技术不少于1项;辐射带动农民数量不少于50人;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财务制度健全,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下,依法纳税;环保达标。

6.其他农业产业先导性参照执行。

(四)农民田间学校建设标准(现无需注册)

1.明确一名农民田间(车间)学校辅导员;

2.以农民(工人)为中心、以田间(车间)为课堂,采取参与式、互动式培训。培训科技示范户(工人)50户(名),培训5次以上;

3.建立一个科学试验示范田(场)5亩或者具有相似的科学实验实习场地;

4.建立一个农业科技技术信息宣传栏(2平方米)。

(五)其他要求

1.树立规范的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标牌;

2.积极接待干部群众参观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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