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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结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跨省跨区办理还需要哪些材料?

时间:2022-02-10 来源:重庆市铜梁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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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办理结婚登记需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三张二寸近期免冠彩色合影照片。离婚后再婚当事人请携带好离婚证或生效的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当事人对个人婚姻状况的声明与户口簿上的登记及婚姻登记档案记载应当一致。当事人为集体户口的,须提交本人页、集体户口簿首页或加盖保管部门印章的首页复印件。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跨省跨区登记提交以下证件:1.双方均非重庆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应提供一方的《重庆市流动人口居住证》。2.仅一方为重庆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应提供重庆籍当事人的《暂住登记凭证》或非重庆籍当事人的《重庆市流动人口居住证》。3.双方均为重庆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应提供一方的《暂住登记凭证》。4.现役军人选择在另一方经常居住地申请办理婚姻登记的,除按照《军队人员婚姻管理若干规定》需要提交的证件外,还应当提交另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重庆市流动人口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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