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重庆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渝科局发〔2023〕35号),项目申报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申请项目和主持在研项目不超过1项,项目参与人参与申请项目和参与在研项目不超过2项;
(二)项目未获得过财政经费资助,不存在一题多报或者重复申请情形;
(三)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涉及的限制申报情况。
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指南具体要求,在规定申报期限内填报项目申报书和必备的证明材料。目标导向类项目申报书要有科学、合理、具体的项目考核指标,并按照关键节点设定明确、细化的阶段性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