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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区级科研项目是如何设置的?

时间:2022-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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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项目分为基础研究与前沿探索专项(自然科学基金)、技术预见与制度创新专项、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专项三个类别。

基础研究与前沿探索专项(自然科学基金)主要面向科技前沿,聚焦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可适时开展博士“直通车”等项目。原则上支持强度为1-3万元;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技术预见与制度创新专项主要聚焦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开展技术动态及趋势、技术布局、技术选择、技术路径等技术预见研究,或重点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开展与技术创新和科技管理紧密相关的公共服务、商业模式、科技金融、社会治理、司法保障体制机制等制度创新研究,着力强化决策咨询服务。原则上支持强度为1-5万元;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1年。

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专项坚持应用导向和问题导向,强化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作用和产学研协同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创造高品质生活提供科技支撑。该专项设置引导项目、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引导项目原则上资助强度为2-5万元,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面上项目原则上资助强度为5-10万元,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重点项目原则上资助强度为10-30万元,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重大项目原则上资助强度为30-100万元,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涉及国家、市、区重大战略发展的特别重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资助强度,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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