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重庆市众创空间申报条件如下:
1.运营时间满12个月;
2.拥有不低于500平方米的服务场地,或提供不少于30个创业工位,同时须具备公共服务场地和设施。提供的创业工位和公共服务场地面积不低于众创空间总面积的75%;
3.入驻创业团队和企业不低于20家;
4.入驻创业团队每年注册成为新企业数不低于7家,或具有投融资服务能力,每年获得融资的入驻团队和企业不低于3家;
5.每年拥有不少于3个典型孵化案例;
6.具备职业孵化服务队伍,至少有3名具备专业服务能力的专职人员,聘请至少3名专兼职导师,形成规范化服务流程;
7.每年开展创业沙龙、路演、创业大赛、创业教育培训等活动不少于10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