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用电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等。前述材料应提供原件(副本亦可)或加盖企事业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客户承诺书(如在申请时提供了所有材料,可不必签署该承诺书)
3.用电地址权属证明,包括房屋产权所有证(或购房合同)或土地使用证、租赁协议(还需同时提供承租户房屋产权证明或土地使用证)、法院判决文书(须明确房屋或土地产权所有人)等。房屋产权所有证、土地使用证、购房合同、租赁协议、承租户房屋产权证明或土地使用证、法院判决文书应提供原件或加盖企事业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电气设备清单(包含影响电能质量的用电设备清单)
5.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的用电申请由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需补充以下材料:(1)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2)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军人证、护照、户口簿或公安机关户籍证明等)。
6.当地发展改革等政府部门关于项目立项的批复、核准、备案文件,或当地规划部门关于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高危及重要客户需补充以下材料:(1)保安负荷的具体设备和明细;(2)非电性质安全措施的相关资料;(3)应急电源(包括自备发电机组)的相关资料。
8 .煤矿客户需补充以下资料:(1)采矿许可证;(2)安全生产许可证
9 非煤矿山客户需补充以下资料:(1)采矿许可证;(2)安全生产许可证;(3)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10.学校、敬老院等涉及国家优待电价的客户,应提供当地教育部门、民政部门等政府有关部门核发的办学许可证、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等资质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