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按照《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 在主、次干道两侧建筑物的业主或使用者,不得设置遮阳伞、篷盖。主、次干道以外的其他地区的建筑物,需要设置遮阳伞或篷盖的,可以设置,但是应当按照高度不低于2米,伸出宽度不超过1.5米的标准设置,并保持整洁、美观。
同时,因住宅小区非临街外立面不属于城市公共空间,对于雨棚设置无明确的法律规定,但是不得形成违法建筑。由于遮雨棚搭建情况复杂,具体情况可请进一步咨询城市管理部门。
部门
镇街


答:按照《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 在主、次干道两侧建筑物的业主或使用者,不得设置遮阳伞、篷盖。主、次干道以外的其他地区的建筑物,需要设置遮阳伞或篷盖的,可以设置,但是应当按照高度不低于2米,伸出宽度不超过1.5米的标准设置,并保持整洁、美观。
同时,因住宅小区非临街外立面不属于城市公共空间,对于雨棚设置无明确的法律规定,但是不得形成违法建筑。由于遮雨棚搭建情况复杂,具体情况可请进一步咨询城市管理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