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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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实施主体 |
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交通运输委、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
公示日期 |
2026年7月17日至2026年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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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概述 |
一些重点工作生态环境问题仍然突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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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
1.着力提升绿色低碳发展。积极培育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加快工业、交通等重点领域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2024—2025年,我区11家企业成功创建市级绿色工厂,重庆精鸿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功认定为国家级绿色工厂。截至2025年12月1日,我区城区公交车、巡游出租车纯电动化占比达到24.6%。全区更新购置的公务用车除特殊工作需要或无适配新能源汽车车型情况外均为新能源车辆,做到“应采尽采、应配尽配”。 2.严格落实“885”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全力推进产业升级。根据党建统领“885”工作体系晾晒结果,我区2024年度单位GDP能耗为0.189(吨标准煤/万元),2024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率为9.7%。截至2025年第三季度末,绿色贷款余额146.2亿元,增速41.68%,高于全市目标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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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
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核查验收工作方案,组建5个核查验收工作组,分条分块对各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整改工作情况进行核查。核查验收工作组对照《重庆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3条整改措施,通过查阅资料、交流问询、现场检查等方式,逐一核实整改任务的措施落实、目标完成情况。 核查验收工作组认为:各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对标对表、按期完成了市级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一是2024年印发《重庆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配套指南》《重庆市节能监察指南》等指导性文件,开展项目节能审查问题排查整治等方式组织实施节能降碳工作。2025年印发实施《重庆市2025年节能降碳工作举措》,配套建立《重庆市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实施方案》《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行动计划(2025—2027年)》等政策体系,深入推动节能降碳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各地区2024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情况的通报》评价重庆市为“合格”。二是2024年全市新建绿色工厂70家、绿色园区5个。2025年中心城区公交车和巡游出租车数量为24151辆,其中纯电化公交车和电动巡游数量为18583量、占比76.9%。2024年—2025年新购置的公务用车除特殊工作需要或无适配新能源汽车车型外,均为电动车。三是将“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作为第二轮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重点关注事项,接续完成四批次覆盖26个区县的例行督察,切实传导责任压力。把绿色低碳发展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党建统领“885”工作体系,在“生态报表”单设绿色转型发展跑道,配置2个核心指标,绿色转型发展考评权重占比达33.3%;在“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中明确绿色发展领域的问题纳管类型和标准,每季度对各区县推进绿色发展的实绩实效进行晾晒评价,有力推动工作落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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