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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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实施主体 |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铜梁高新区管委会,各镇街 |
公示日期 |
2026年7月17日至2026年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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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概述 |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还有明显短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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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
1.全面排查环境基础设施运行情况。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总体要求,全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落地落实。相关部门按照职责规定对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等方面的环境基础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并加强对已建成的污泥无害化处置厂、城市生活(工业)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等环境基础设施的日常监管,确保各项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同时,区生态环境局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发现问题立即依法处置,确保各项环境基础设施及时恢复正常运行。 2.加快推进建设目标任务落地落实。区级相关单位协同联动,全力推进我区各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确保相关任务顺利完成。2025 年,完成城镇污水管网新(改)建21 公里。厨余垃圾处理厂建成投用,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43%,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3.强化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管理。为保障环境基础设施正常运行,相关单位基于排查整改成果,指导运营单位优化管理制度,细化操作规程与维护标准,确保流程规范化。同时,通过跨部门协作,实施动态联合执法,保障污水处理、垃圾处置等基础设施持续合规运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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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
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核查验收工作方案,组建5个核查验收工作组,分条分块对各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整改工作情况进行核查。核查验收工作组对照《重庆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3条整改措施,通过查阅资料、交流问询、现场检查等方式,逐一核实整改任务的措施落实、目标完成情况。 核查验收工作组认为:各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对标对表、按期完成了市级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一是市级层面已印发排查生活污水、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工业园区等方面环境基础设施短板问题的指导性文件,各区县按要求开展排查工作,以问题为导向建设一批环境基础设施。二是着力提升生活污水、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工业园区等方面环境基础设施能力,2024年—2025年全市已新改扩建城市污水处理厂14座、新建改造城镇污水管网2700公里;新改扩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6座、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6座、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27座;新建4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1座厨余垃圾处理设施。2025年底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为43.9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三是市、区县均制定实施生活污水、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工业园区等方面环境基础设施日常监管制度规范,保障已建设施运行,动态清零不正常运行问题。综合看,各项整改措施有力推进,整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达到预期整改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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