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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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实施主体 |
铜梁区城市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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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概述 |
区城市管理局审批不严,在该场地未达到建筑垃圾处理场设置规范要求的情况下,发放了重庆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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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
1.区城市管理局根据渝快办平台要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已按照全市统一标准更新材料目录清单并制定一次性告知书,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从严审批;对于每个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审批会同我局相关科室多次到现场进行核实,确保审批的真实性和现场的规范性。 2.区城市管理局不定期对建筑垃圾处置场所进行巡查,若发现问题立即要求整改;“工程渣土治理利用”应用已在渝快办和渝快政两端上线,所有办理工程渣土有关行政审批的企业必须通过渝快办进入“工程渣土治理利用”提交资料,我局审批人员才会受理该项许可,通过该平台可以随时调取建筑垃圾处理场所的实时监控,实现了对建筑垃圾处理场所的动态监管。 3.区城市管理局组织审批科、综合执法支队,环卫所相关工作人员赴市城市管理局专题学习“工程渣土治理利用”应用及建筑垃圾相关政策,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收集相关典型案例,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强化警示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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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
已完成整改任务,同意销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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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蒋孝峰45363465 电子邮箱:tlhbdcb@163.com |
备注:公众对整改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公示电话、电子邮箱进行反映。
若公示期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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