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农委〔2023〕57号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3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项目
申报的通知
各镇农业服务中心、街道产业培育中心: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3〕31号)要求,市级下达我区水产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等“三新”示范项目1个,补助资金20万元;稻渔综合种养示范项目1个,补助资金50万元。按照区政府审定同意的资金使用方案,现就做好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个数
建设高位池循环水养殖示范项目1个、稻渔综合种养示范项目1个。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高位池循环水养殖示范项目对象须为国内已经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正常经营的养殖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和养殖户。稻渔综合种养示范项目须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建成范围内的稻渔综合种养经营企业或业主。
(二)申报条件。申报截止时间内,申报对象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1. 水产养殖场需在《铜梁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9-2030)划定的适养区内。
2. 无违反国家土地、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情况;近两年未受到执法机构除警告外的行政处罚;不存在被区级及以上有关部门通报批评以及对存在的问题整改不落实情况;不存在损害群众合法利益,拖欠土地租金或农民工资情况,承诺做好施工期间安全生产。
3. 持有或服务选址区域的《水域滩涂养殖证》确权或流转合同剩余有效期不少于5年。
4. 相同建设内容不能重复享受财政补助资金。
三、建设任务
(一)高位池循环水养殖示范项目。一是建设高位池循环水系统。建设高位池20口以上,同时配套建设循环水系统,实现水体循环使用。二是建设尾水处理系统。可选择多级人工湿地、池塘底排污生态化改造、鱼菜共生、生态沟渠、多级沉淀池等模式中1种或多种建设尾水处理系统,面积2亩以上,也可使用微滤机等设施设备进行尾水处理。三是宣传展示。美化养殖场周边环境,工程内容建设完成后,制作高位池循环水和尾水治理系统展示牌、水产养殖制度展示牌等。
(二)稻渔综合种养示范项目。结合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建设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基地500亩以上,开展稻渔综合种养品牌打造,可对利益联结、贷款贴息等进行补助,至少成功打造稻渔品牌2个以上,规范安装宣传展示牌3块以上。
四、申报程序与审批
(一)自愿申报。计划实施2023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项目的申报对象,自愿向属地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报。
(二)镇街推荐。申报对象向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时,提供《2023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模板见附件1)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养殖水域滩涂许可证》、养殖场土地流转合同、《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家庭农场、专业大户认定文件和项目建设预算材料(经过区级评审后拟获得项目建设的业主补交)等复印件及原件,经过镇街初审后,出具推荐函。
(三)区级审批。根据镇街推荐的申报项目,通过“公开、筛选、评审、审批”程序,召开区级评审会议确定实施项目,并编制项目汇总实施方案。
五、补助额度和补助环节
(一)补助额度。根据项目申报单位建设工程内容进行补助,高位池循环水养殖示范项目补助金额20万元,稻渔综合种养示范项目补助金额50万元。
(二)补助环节。用于新建高位池、循环水系统、尾水处理系统、展示牌,稻渔产品品牌打造、利益联结、贷款贴息等。
六、补助标准与补助方式
(一)补助标准。农业企业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的50%。
(二)补助方式。根据《铜梁区农业财政资金补助项目监督管理办法》(铜府办发〔2022〕14号)要求,按照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补助。
七、完成时限
2023年12月20日前
八、材料报送要求
(一)时间要求。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5日下午6时止,逾期不再受理。
(二)材料要求。《2023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和其他证明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养殖水域滩涂许可证》、养殖场原有土地流转合同、《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复印件共6份。项目建设预算材料2份(经过区级评审后拟获得项目建设的业主补交)。镇街推荐函1份。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曾仁甫,18996063897;邮箱:709389601@qq.com;地址:原农业局3楼312室。
附件:1.推荐函
2.2023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