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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永嘉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嘉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置预案》的通知


永嘉府〔20242

重庆市铜梁区永嘉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永嘉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置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有关企事业单位:

《永嘉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置预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重庆市铜梁区永嘉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嘉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突发事件

应急救援处置预案


一、编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为规范我镇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妥善处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突发事件事故,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辖区内烟花爆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引发的各类爆炸、燃爆等安全管理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置。

三、组织指挥机构

成立我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突发爆炸、燃爆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指挥领导小组。

  长:李小波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黎昌强    镇政法委员、副镇长

  员:唐      永嘉派出所所长

      镇党政办主任

杨平均    镇应急办主任

张辉彬    镇平安建设办主任

刘译蔓    镇民社办负责人

周晓玲    镇经发办主任

周必蓉    镇财政办负责人

周继群    永嘉中心卫生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办公室于应急办,负责统筹综合协调组、现场抢救组、安全保卫组、善后处理组、后勤保障组5组具体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各工作组人员构成和工作职责如下:

1.综合协调组:

党政办牵头,落实领导指示和批示,启动有关保障应急预案,协调开展现场抢险救援,确保通信畅通,负责现场信息收集汇总,收集上报抢险救援进展情况及事故调查资料。

2.现场抢救组:

应急办牵头,由安全生产技术专家参加勘查事故现场,负责对事故现场调查取证,研究现场处置情况,提出事故或险情处置建议和抢险救援技术方案,调集抢险救援队伍及所需器材、物资,迅速开展抢险救援。由永嘉专职消防队负责突发事件现场救援,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切断电源,负责现场灭火,设备容器的冷却、喷水防爆,抢救伤员及事故后对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并配备专业防护和急救器材。永嘉中心卫生院负责现场对伤员进行伤情判别,依据不同伤情施行紧急抢救,现场处置和安排转运伤员,根据事故情况启动相应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队伍等级。

3.安全保卫组:

派出所牵头,负责事故现场及其周边地区的道路警戒、控制和保护,组织人员有序疏散,保护现场财产安全,确保道路畅通和抢险救援工作有序开展,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4.善后处理组:

民社办牵头,平安建设办、经发办配合,负责对伤亡人员及家属实施救治、处置和安抚,开展理赔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5.后勤保障组:

财政所牵头,负责抢险救援及事故调查工作人员的生活保障,提供必要的办公用品和交通、通讯工具、器材,以及急需的抢险救援器材与物资。

四、预防、预测、预警

1.坚持预防为主。加强对烟花爆竹重大隐患区及危险源的检查和整改,建立和完善以预防为主的日常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境内烟花爆竹销售经营点、储存仓库、燃放点等重大危险源的监测,一旦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必须果断处置、及时消除。

2.张贴公布全镇统一报警电话 023-45399119023-45399003,充分利用110119120系统及其他应急处置部门的通讯系统,实现联动报警。报警内容主要包括:

1)烟花爆竹突发事件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时间、地点、种类;

2)可能或已经产生的影响、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情况;

3)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

3.烟花爆竹突发事件发生单位或知情者应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报告。各级各部门不得瞒报、谎报、误报或故意拖延不报,信息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潜在危险、危害程度估计及发展趋势的初步评估;

3)事故发生原因初步分析判断;

4)采取的应急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4.预警级别及发布

根据烟花爆竹突发事件灾难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和事故伤亡情况及影响范围,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四级(一般)、三级(较重)、二级(严重)、一级(特别严重)4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加以标识。

五、应急响应

1.应急响应前期收集信息。事故发生地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发生点负责事故现场先期应急救援处置。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迅速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态,有效防止次生、衍生灾难发生。先期应急处置未能控制的紧急情况以及较大事故,由指挥部决定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统一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应急救援联动单位、救援队伍和有关部门接到应急救援命令后,要立即赶赴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实施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具体工作如下。

1)及时收集烟花爆竹危险源,经分析研判后,根据危险源的性质、可控能力、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提出处置建议。

2)及时摸清相关信息,包括事故点周边地区情况、事故可能危害的区域范围和人员、最近的救援物资单位和医疗卫生人员及警力分布情况、政府有关部门及企业应急预案等情况,迅速制订应急处置方案。

2.应急响应中期开展救援。按照事故发生地和企业隶属关系实施属地化分级处置。事故发生地组织开展先期抢险救援并及时报告。政府镇长或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赶赴现场,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并及时报告上级部门或主管单位。

3.应急响应结束报备撤离。应急处置结束后,由现场指挥部提出应急状态结束意见,报党委、政府批准,由现场指挥部宣布应急状态结束,现场人员、装备等及时撤离。

六、后期处置

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赔偿、补偿。对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伤亡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抚恤,并做好评先、评优、晋级(职)等工作;对紧急征用的物资和调集的社会力量,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结算和补偿。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救助体系,加强对社会、个人捐赠资金和物资的管理。

七、宣传、培训和演习

向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突发性事故应急处置知识的宣传教育,预防和提高公众的逃生、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组织本部门、本系统的负责人以及参与事故处置人员开展实施预案的业务培训,熟悉实施相关工作程序和要求,做好实施应急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应急预案实战演练,让相关人员熟悉处置程序、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等,为实战打下坚实的基础。应急演练结束后,及时总结处置工作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建议,以便修订完善本应急预案。

八、其他事项

1.本《预案》是重大事故发生后,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救援工作,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

2.本《预案》的启动和救援工作的结束,由镇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决定。

3.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参加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

4.对救援组织不力,造成事故损失扩大的,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5.承担应急救援任务的有关部门、单位、专业组应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6.当应急响应需要其他职能部门履行各自职责时,请求镇人民政府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各自职责。

7.当突发事件超出部门预案应急响应,已达到四级或三级应急响应时,请求区人民政府启动专项应急预案或总体应急预案。

九、预案公布实施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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