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永嘉镇人民政府
2026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铜梁区永嘉镇人民政府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内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提升村民素质;承担城市建设管理、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监督管理服务;维护辖区稳定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外来人口管理;开展民事调解、法律服务,维护居民合法权益,指导社区建设与服务,发展社会公益事业;负责民兵兵役、拥军优属、社会救济、福利、科教文卫体旅等工作;发展村级经济,管理国有与集体资产,提供人才、科技、信息服务,推动经济发展、维护市场秩序,抓好就业、安全生产、卫生保健等;指导村(居)委会组织与制度建设,发挥自治作用;配合做好防汛、防火、防震、抢险救灾等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铜梁区永嘉镇人民政府设置行政机构:重庆市铜梁区永嘉镇人民政府(本级)。下属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重庆市铜梁区永嘉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重庆市铜梁区永嘉镇便民服务中心、重庆市铜梁区永嘉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重庆市铜梁区永嘉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重庆市铜梁区永嘉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二、政府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6年年初预算数3079.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906.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税收收入167.0万元,非税收入6.0万元。收入较2025年减少117.0万元,主要是2026年区财政局为优先保障“三保”等重点支出,对我单位部分项目支出进行削减。同时由于退休1名公务员、1名事业干部,转出1名事业干部,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相应减少。
(二)支出预算
2026年年初预算数3079.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2.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431.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03.3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预算24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82.71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1111.9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预算3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86.2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预算19.53万元。支出预算较2025年减少117.0万元,主要是2026年区财政局为优先保障“三保”等重点支出,对我单位部分项目支出进行削减。同时由于退休1名公务员、1名事业干部,转出1名事业干部,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相应减少。
三、政府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79.9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79.99万元,比2025年减少11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3.6万元,比2025年减少19.72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1名公务员、1名事业干部,转出1名事业干部,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相应减少。主要用于保障永嘉镇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256.39万元,比2025年减少97.28万元,主要原因2026年区财政局为优先保障“三保”等重点支出,对我单位部分项目支出进行削减。
重庆市铜梁区永嘉镇人民政府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19.6万元,较2025年下降2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一致,主要原因是2026年度暂无出国(境)招商引资、交流学习的安排,故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的预算;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一致,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6万元,较2025年下降20.0%。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报废消防车1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费用预算一致;主要原因是暂无购置公务车的需求。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39.0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8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6.8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要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256.39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5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预算公开联系人:吕进 联系方式:023-453990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