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永嘉镇人民政府
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2)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组织以提高市民素质为目的的活动,树立文明新风;(3)做好辖区范围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4)负责辖区内的维护稳定工作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照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外来人口的管理工作;(5)指导和帮助居(村)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居(村)民委员会的群众自治作用;(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火、防震、抢险和救灾工作。
(二)机构设置
1.统一设置综合性办事机构
(1)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统筹负责一体化智治平台运行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基层治理指挥中心运行监测、分析研判、协同流转、应急指挥、督查考核等职责,负责综合协调、文件收发、政务公开、后勤管理、机要保密等工作。
(2)党的建设办公室。统筹负责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民主法治、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民宗侨台、群众团体、人大政协联络等领域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统筹负责经济发展、辖区规划建设、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乡村振兴、财政管理、经济社会统计等领域工作。
(4)民生服务办公室。统筹负责民政、教育、文化、卫生健康、体育、劳动就业、残疾人事业、退役军人服务等领域工作,负责落实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社会保障政策。
(5)平安法治办公室。统筹负责平安综治、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综合执法、信访稳定、防范和处理邪教、人民武装、社会治理等领域工作。
2.统筹设置事业单位7个
(1)乡村产业培育中心。承担产业规划、引进培育等工作,提振乡村经济发展,承担各类招商项目洽谈、推介活动等投资促进具体工作,承担扶贫开发等事务性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2)农业服务中心:承担农技、农机、林业、畜牧、水利水保、水产等方面的重大技术推广、信息服务、资源保护、灾害防治等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监测等事务性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3)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承担就业、再就业促进工作、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优抚救济、社会救助和城乡低保办理,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和服务,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4)乡村生态治理中心:保障和改善村镇居住环境,促进乡村生态文明发展,加强农村、场镇建设管理和环境卫生管理,提供技术、管理、咨询服务,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5)退役军人服务站: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6)文化服务中心:承担文化旅游、宣传、广播电视、体育、科技培训等方面服务工作。管理农村文艺演出活动和文化市场,非物质文化遗产搜集、整理等,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7)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受镇人民政府委托、集中行使农林水利、规划建设、卫生计生、市容环卫、环境保护、文化旅游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4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永嘉镇乡村产业培育中心、永嘉镇农业服务中心、永嘉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永嘉镇乡村生态治理中心、永嘉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永嘉镇文化服务中心、永嘉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3044.85万元,支出总计3044.85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853.77万元,下降21.9%,主要原因是:(1)2024年度拨付泥结石路、四好农村路、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等项目共计316.58万元,较2023年度同类项目资金减少465.78万元;(2)2024年度区财政局为优先保障“三保”等重点支出,对我单位部分非紧急、非刚性的项目支出进行了暂缓拨付,我单位涉及人大经费、公用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安全维稳、退休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在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河长制、农村保洁及垃圾清运、市政维护经费项目、村(社区)办公经费、村(社区)干部保险补贴项目、乡村道路养护项目等资金共计387.99万元未全额拨付。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3044.8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853.77万元,下降21.9%,主要原因是:(1)2024年度拨付泥结石路、四好农村路、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等项目共计316.58万元,较2023年度同类项目资金减少465.78万元;2、2024年度区财政局为优先保障“三保”等重点支出,对我单位部分非紧急、非刚性的项目支出进行了暂缓拨付,我单位涉及人大经费、公用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安全维稳、退休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在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河长制、农村保洁及垃圾清运、市政维护经费项目、村(社区)办公经费、村(社区)干部保险补贴项目、乡村道路养护项目等资金共计387.99万元未全额拨付。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44.85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3044.8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853.77万元,下降21.9%,主要原因是:(1)2024年度拨付泥结石路、四好农村路、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等项目共计316.58万元,较2023年度同类项目资金减少465.78万元;2、2024年度区财政局为优先保障“三保”等重点支出,对我单位部分非紧急、非刚性的项目支出进行了暂缓拨付,我单位涉及人大经费、公用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安全维稳、退休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在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河长制、农村保洁及垃圾清运、市政维护经费项目、村(社区)办公经费、村(社区)干部保险补贴项目、乡村道路养护项目等资金共计387.99万元未全额拨付。其中:基本支出1745.72万元,占57.33%;项目支出1299.13万元,占42.67%;经营支出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044.85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53.77万元,下降21.9%。主要原因是:(1)2024年度拨付泥结石路、四好农村路、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等项目共计316.58万元,较2023年度同类项目资金减少465.78万元;(2)2024年度区财政局为优先保障“三保”等重点支出,对我单位部分非紧急、非刚性的项目支出进行了暂缓拨付,我单位涉及人大经费、公用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安全维稳、退休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在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河长制、农村保洁及垃圾清运、市政维护经费项目、村(社区)办公经费、村(社区)干部保险补贴项目、乡村道路养护项目等资金共计387.99万元未全额拨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44.8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853.77万元,下降21.9%。主要原因是:(1)2024年度拨付泥结石路、四好农村路、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等项目共计316.58万元,较2023年度同类项目资金减少465.78万元;(2)2024年度区财政局为优先保障“三保”等重点支出,对我单位部分非紧急、非刚性的项目支出进行了暂缓拨付,我单位涉及人大经费、公用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安全维稳、退休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在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河长制、农村保洁及垃圾清运、市政维护经费项目、村(社区)办公经费、村(社区)干部保险补贴项目、乡村道路养护项目等资金共计387.99万元未全额拨付。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8.5万元,下降6.4%。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区财政局为优先保障“三保”等重点支出,对我单位部分非紧急、非刚性的项目支出进行了暂缓拨付,我单位涉及人大经费、公用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安全维稳、退休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在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河长制、农村保洁及垃圾清运、市政维护经费项目、村(社区)办公经费、村(社区)干部保险补贴项目、乡村道路养护项目等资金共计208.5万元未全额拨付。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44.8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853.77万元,下降21.9%。主要原因是:(1)2024年度拨付泥结石路、四好农村路、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等项目共计316.58万元,较2023年度同类项目资金减少465.78万元;(2)2024年度区财政局为优先保障“三保”等重点支出,对我单位部分非紧急、非刚性的项目支出进行了暂缓拨付,我单位涉及人大经费、公用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安全维稳、退休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在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河长制、农村保洁及垃圾清运、市政维护经费项目、村(社区)办公经费、村(社区)干部保险补贴项目、乡村道路养护项目等资金共计387.99万元未全额拨付。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8.5万元,下降6.4%。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区财政局为优先保障“三保”等重点支出,对我单位部分非紧急、非刚性的项目支出进行了暂缓拨付,我单位涉及人大经费、公用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安全维稳、退休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在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河长制、农村保洁及垃圾清运、市政维护经费项目、村(社区)办公经费、村(社区)干部保险补贴项目、乡村道路养护项目等资金共计208.5万元未全额拨付。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1.54万元,占27.3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2.96万元,下降10.1%,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区财政局为优先保障“三保”等重点支出,对我单位部分非紧急、非刚性的项目支出进行了暂缓拨付,我单位涉及人大经费、公用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安全维稳等预算资金共计92.96万元未能全额拨付,最终形成2024年度决算支出低于年初预算。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6.21万元,占1.8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29万元,下降28.4%,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区财政局为优先保障“三保”等重点支出,对我单位部分非紧急、非刚性的项目支出进行了暂缓拨付,我单位下属永嘉镇文化服务中心涉及事业单位绩效超高总量、职工教育费、未休假补贴、公用经费定额等预算资金共计22.29万元未能全额拨付,最终形成2024年度决算支出低于年初预算。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56.58万元,占15.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75万元,增长3.1%,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编制预算时未将临时救助项目纳入预算。以及我单位下属永嘉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一名事业人员岗位晋级新增了超额绩效、基本工资以及部分退休人员年终绩效共计3.52万元。最终形成2024年度社会保障与就业决算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13.75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80.92万元,占2.6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88万元,下降22.0%,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区财政局为优先保障“三保”等重点支出,对我单位部分非紧急、非刚性的项目支出进行了暂缓拨付,我单位涉及退休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在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等预算资金共计22.88万元未能全额拨付,最终形成2024年度决算支出低于年初预算。
(5)节能环保支出180.21万元,占5.9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71万元,下降9.9%,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区财政局为优先保障“三保”等重点支出,对我单位部分非紧急、非刚性的项目支出进行了暂缓拨付,我单位涉及河长制、农村保洁及垃圾清运等预算资金共计10.96万元未能全额拨付,以及我单位下属永嘉镇乡村生态治理中心部分公用经费、应休未休假补贴未全额拨付。最终形成2024年度决算支出低于年初预算。
(6)城乡社区支出19.82万元,占0.6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2.18万元,下降85.0%,主要原因是:(1)2024年度区财政局为优先保障“三保”等重点支出,对我单位部分非紧急、非刚性的项目支出进行了暂缓拨付,我单位涉及市政维护经费项目预算资金共计20.18万元未能全额拨付,2是按财政局要求将市政环卫经费92万元由城乡社区支出调整至节能环保支出,最终形成2024年度决算支出低于年初预算。
(7)农林水支出1164.02万元,占38.2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35万元,下降2.1%,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区财政局为优先保障“三保”等重点支出,对我单位部分非紧急、非刚性的项目支出进行了暂缓拨付,我单位下属农业服务中心涉及事业单位绩效超高总量、职工教育费、未休假补贴、公用经费定额等预算资金共计25.35万元未能全额拨付,最终形成2024年度决算支出低于年初预算。
(8)交通运输支出101.70万元,占3.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7万元,增长56.5%,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拨付四好农村路资金共计74.98万元,该部分资金未在年初预算中反映。涉及乡村道路养护项目预算资金共计38.28万元未能全额拨付。最终形成2024年度决算支出高于年初预算36.7万元。
(9)住房保障支出88.02万元,占2.89%,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5.82万元,占2.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42万元,增长123.9%,主要原因是年中上级新下达抗旱防汛专项资金5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45.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90.5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6.94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2023年发放了2021年、2022年事业人员剩余超高绩效,共计80.99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255.1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35.67万元,下降34.7%,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部分预算资金未能全部支出,故本年支出较上年度减少135.67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6.6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87万元,下降32.1%,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年初预算减少7.87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1万元,下降0.7%,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23年减少0.11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2024年度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支出,与上年度决算数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度决算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6.6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87万元,下降32.1%,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1万元,下降0.7%,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与上年度决算数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3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3.3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7.16万元,下降68.2%,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区财政局为优先保障“三保”等重点支出,对我单位部分非紧急、非刚性的项目支出进行了暂缓拨付,我单位涉及人大经费7.16万元未能全额拨付。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0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0.61万元,下降16.7%,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各类外出培训较多,导致培训费支出较大,2024年度外出培训、集中培训少,故本年培训费用较2023年度减少0.61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1.4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3.30万元,下降38.8%,主要原因是2024年按照财政局要求将原统计在机关本级的事业单位划分为7个账套单独核算,故较上年度减少事业单位相关支出共计8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4.0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4.07%。主要用于采购机关办公电脑、空调等资产。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3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7项,涉及资金1299.13万元。从自评结果来看,项目立项较为规范、绩效目标明确、预算编制合理,项目实施的总体情况较好,基本完成年初设立的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重庆市铜梁区永嘉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2)项目绩效自评表
详见各二级预算单位决算公开报告。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单位对37个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其中37个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0个未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无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单位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吕进023-453990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