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小林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小林镇厂库房、仓储物流场所
火灾防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镇属各办公室(中心、执法大队)、各村(社区):
经镇政府研究,现将《小林镇厂库房、仓储物流场所火灾防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铜梁区小林镇人民政府
2026 年 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小林镇厂库房、仓储物流场所火灾
防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通过开展集中排查整治,进一步压实厂库房、仓储物流场所消防安全责任,完善消防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和常态化监管机制,有效预防压减火灾事故,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对象
重点整治以下5类场所:
1.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容纳10人以上的厂房库房。
2.各品牌寄递企业镇级邮件快件处理场所。
3.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厂房库房。
4.汽摩配、家具建材、五金、农产品市场(含冻品市场)配套设置的库房。
5.其他生产储存易燃可燃物品的厂库房、仓储物流场所。
二、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12类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1.违规改变建筑使用性质,特别是将丁戊类厂房库房改为丙类及以上厂房库房使用。
2.未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或备案。
3.违规分租、转租,造成消防管理职责不清、防火分隔被破坏、疏散通道被堵塞。
4.违规敷设电气线路,电气线路未穿管保护,电气线路及设备老化,配电箱(柜)违规安装在可燃材料上,未与易燃物品保持安全距离。
5.违规使用可燃易燃夹芯彩钢板搭建建筑或进行分隔,违规设置夹层,冷链物流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或擅自降低保温材料耐火等级。
6.生产区域与可燃物品库房混合设置,且未按标准设置防火分隔措施。
7.建筑耐火等级不足,防火分隔不到位,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未按标准设置或擅自停用报警、喷淋等消防设施。
8.违章搭建、堆放物品、隔离防护等占用和堵塞消防车道、防火间距不足。
9.员工集体宿舍与生产车间、仓库设置在同一建筑内,厂房库房违规住人。
10.违规锁闭、堵塞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建筑外窗设置影响疏散的铁栅栏、防盗网。
11.违规实施动火作业,包括无证作业、人证不符、未批动火、现场管控"六必须"不落实等违法违规行为。
12.消防控制室未落实值班制度,人员未持证上岗。
三、组织领导
成立小林镇厂库房、仓储物流场所火灾防控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组 长:镇长 姚克卫
副组长:副镇长 刘治宇
成员:经济发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设在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由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信息汇总、督促检查等工作。
四、任务分工
1.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对辖区内厂库房、仓储物流场所开展消防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汇总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及时上报区消防救援支队;将整治对象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范围,依法查处发现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指导工贸企业开展厂房库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2.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督促工业企业开展自查、排查,核查并督促指导火灾隐患整改;指导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开展厂房库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3.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对未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或备案等违法行为进行核查上报;配合做好建筑安全相关排查工作。
4.各村(社区):负责辖区内的厂房、库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台账,督促整改;及时上报重大火灾隐患。
五、工作措施
(一)全面摸清底数
采取企业自查、属地排查、部门核查的方式,组织对全镇厂库房、仓储物流场所开展深入排查。
1.对排查情况要及时录入"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信息系统",完善基础台账,更新隐患清单。
2.组织企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排查人员开展培训,掌握排查检查方法,确保排查取得实效。
3.各村(社区)要建立辖区厂库房底数清单,做到"情况清、底数明"。
(二)督促隐患整改
分级分批组织对本辖区厂库房、仓储物流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一次警示约谈:
1.通报近期典型火灾事故,以及前期整治发现的火灾隐患。
2.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3.对企业遇到的技术难题,及时联系区消防救援支队和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上门帮扶。
(三)压实单位主责
1.指导相关企业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2.落实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控制室值班值守、灭火和应急疏散等制度。
3.对共用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等实施统一管理,健全火灾扑救、疏散逃生联动机制。
(四)广泛宣传提示
1.在各类宣传平台上普及厂库房、仓储物流场所消防安全知识,警示火灾风险。
2.开展"敲门入户"式宣传,提高企业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六、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从2026年7月1日至10月20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2026年7月15日前)
1.召开全镇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明确专项行动目标、任务和措施。
2.细化职责分工,落实整治责任。
3.组织基层排查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迅速开展整治行动。
(二)排查检查(2026年8月31日前)
1.企业自查(7月30日前):组织辖区厂库房、仓储物流场所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对发现的隐患(含前期遗留隐患)建立台账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措施、经费和时限。
2.属地排查(8月31日前):各村(社区)、各部门组织力量,聚焦5类重点对象、针对12类突出问题开展排查,同步指导企业开展自查自改。
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归集的消防安全问题,按照行业进行分类,分发对应行业主管部门;对不托底和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进行重点核查指导。
(三)隐患整改(2026年9月30日前)
1.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对排查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行业类别、隐患类型,逐家企业明确整改牵头单位。
2.明确整改措施,限期销号,形成闭环管理。
3.对行业性隐患和突出性问题,加强督促指导,推动整改到位。
(四)总结提升(2026年10月20日前)
1.及时分析总结,固化经验,查漏补缺,巩固排查整治工作成效。
2.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坚决防止隐患问题反弹。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统筹组织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措施,建立问题清单台账,完善排查整治工作机制。
(二)强化工作合力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紧盯整治重点,加强协作配合,实施联合执法、综合治理。对前期厂房库房整治遗漏隐患和新排查发现的隐患,要倒排隐患整改期限,确保按期整改完毕。要加大执法力度,对整改隐患不力的企业坚决依法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