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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林府发〔2023〕41号
  • 综合政务
  • 公文
  • 铜梁区小林镇
  • 小林府发〔2023〕41号
  • 2023-04-24
  • 2023-05-17

重庆市铜梁区小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小林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重庆市铜梁区小林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小林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小林府发〔2023〕41号


各村(社区)、镇属相关办站所中心:

现将《小林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铜梁区小林镇人民政府  

               2023424

件公开发布)


小林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及时有效预防、控制食物中毒和消除各类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提高快速反应和紧急处理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对人民群众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二、工作程序

一旦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即启动本应急预案,首先由相关责任单位在十分钟内报镇政府,镇政府将在半小时内,由紧急处置小组紧急处理事故,并通知医疗救护小组做好救护准备,在发生重大食品药品事故时,将在20分钟内上报级卫生部门。在事故处理完后,由善后协调小组,负责做好受害人亲属工作,确保其思想、情绪稳定,不出现群体事件。后勤保障小组要随时保障所有经费的开支。

三、应急处置

1.由相关单位和个人将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立即报告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统一组织、统一安排、统一处理。

2.立即派专人到事发地保护好现场、疏散群众、维持好秩序并设立临时警示标志。

3.根据伤亡情况上报区级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并请求立即现场共同处理。

4.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将伤员输送到附近医疗机构进行抢救,并根据伤情请求上级医疗机构共同救助,同时开展初诊、转诊和应急医疗救治工作。

5.妥善安置好伤员和遇难人员亲属,做好解释和安抚工作。

6.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确保迅速有效地控制食品卫生防疫安全,落实责任处理。

四、工作要求

1.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做到令行禁止。

2.事发单位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立即启动预案,及时向上级报告相关情况。

3.凡因工作不到位,不履职尽责,不服从安排和指挥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况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五、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姚克卫(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唐大寨(政法委员、副镇长)

成 员:陆学友(应急办负责人)

常 凯(食负责人)  

邹永清(食办工作人员)

杨章文(应急办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办,常凯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2.事故调查小组:

组 长:唐大寨、刘治宇

队 员:陆学友、常凯、罗昌渝

3.医疗救护应急小组:

组 长:吴坪蔚

队 员:李天勇、罗明强、王敏

4.防疫应急小组:

组 长:吴坪蔚

成 员:李天勇、罗明强、王敏

5.后勤保障组:

组 长:周小俊

成 员:肖杨、李淑芬

六、建立责任制,明确任务和职务

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凡涉及到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在第一时间向镇党政办汇报发生的具体情况,镇党政办针对记录情况及时向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以便统一调度安排。对在工作中有怠慢、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七、后期处置

1调查与评估

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终止一周内,事故发生地所在社区应向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提出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事故原因、发生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经验教训等。

镇食品药品应急领导机构要对事故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和存在的关键提出改进意见,进一步做好应急工作。

2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参加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处置工作有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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