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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林府发〔2023〕5号
  • 综合政务
  • 公文
  • 铜梁区小林镇
  • 小林府发〔2023〕5号
  • 2023-01-29
  • 2023-01-29

重庆市铜梁区小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小林镇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

小林府发〔2023〕5号

重庆市铜梁区小林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小林镇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办(站、所、中心):

经镇政府同意,现将《小林镇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铜梁区小林镇人民政府

                                    2023129

件公开发布)


铜梁区小林镇爱国卫生

运动委员会各成员机构职责分工

社会事务服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爱国卫生的长远规划与近期规划,组织协商各项工作目标管理的实施;协同卫生、教育部门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健康教育活动和重点人群的卫生知识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树立良好的卫生习惯;组织对镇区环境卫生进行监督检查、评比,督促卫生落后单位进行整改;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卫生监督,进行卫生检查评比活动;开展科学除四害活动;负责卫生镇的各类文件、记录的编发,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要求成员单位进行整改;完成镇政府和区爱卫办交办的工作;负责开展对敬老院等福利单位的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加大对浴室、小美容美发等四小行业的卫生监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爱国卫生及相关卫生工作。

责任领导:吴坪蔚

责任人员:常凯、王敏、蔡名维

经济发展办公室:结合本部门工作特点,负责企业劳动卫生条件、工作环境和职业危害防护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负责督促生产、商业流通行业,开展厂容厂貌等环境卫生工作,开展病媒生物防治;公共场所倡导不抽烟,并设立禁烟标志和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检查。

责任领导:曾德熙

责任人员:曾勇、杨清桃

建设规划环保管理办公室:按照规划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加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对全镇公共设施进行维护管理;加强指导,规范建筑工地管理;加强污水集中处理的建设管理,镇区管网布置合理;镇区人居环境优美,绿化率、路灯亮化率达到要求;配合卫生部门开展相关的卫生监督检查活动。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对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等污染防治监督管理,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责任领导:曾德熙

责任人员:潘德萍、王爽、邹永清、周文武

财政办公室:根据有关方针政策和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保障爱国卫生、创建卫生镇、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防治、农村改水改厕等爱国卫生工作的必要经费,确保足额列入财政预算。

责任领导:刘治宇

责任人员:李淑芬、李粮、蔡艳

农业服务中心:结合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远期规划,开展人、畜、禽粪便和其他农业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及综合利用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和农田灭鼠活动,加强农药(含鼠药)的监督检查和安全科学使用的技术指导;与卫生等有关部门共同做好人、畜共患疾病的防治工作;结合水利工程建设,开展河道、河浜的清淤疏浚和坡岸建设维护工作,保持水面清洁无漂浮物;加大环境卫生保洁力度,提高保洁质量,落实门前三包;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垃圾中转站的建设管理。

责任领导:陶生

责任人员:蔡方琴、孔健、彭郑伟、卢文平

应急办:创建区域内车辆停放等秩序的维护,特别加大对农贸市场附近车辆停放等秩序的维护;

责任领导:唐大寨

责任人员:陆学友、黄建军

市政办:加强对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涂乱画、乱张贴、乱设摊等现象的执法监督检查;配合卫生部门开展相关的卫生监督检查活动。

责任领导:刘治宇

责任人员:罗明强、朱玉婷

市场监管所:负责农贸市场监督工作,负责农市场经营主体的等级、注册,督促农贸市场的规范经营;负责监督各类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卫生,做到环境整洁、卫生制度健全,卫生许可证、健康证齐全有效,原料采购索证记录齐全;各类餐饮店、食堂、食品加工摊点餐具消毒措施落实,操作规范;制售食品过程符合卫生要求,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定型包装食品符合规定,无变质、腐败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料;防尘、防蝇及上下水设施齐全;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督促各单位、经营业主做好日常卫生管理和开展经常性的除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经常性开展对经营主体的从业培训,加强对本镇食品经营主体的管理。

责任领导:刘治宇

责任人员:罗昌渝

配合人员:罗明强、朱玉婷、团山社区

小林镇派出所:负责维护道路,车辆交通秩序;打击各类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暴力执法行为和暴力抗法行为;协助卫生部门依法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以及病原携带者采取隔离、治疗措施。

责任领导:唐大寨

责任人员:胡鸿翔

小林镇卫生院:认真贯彻国家卫生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健康教育,负责监督各类公共场所卫生,做到环境整洁,卫生制度健全,卫生许可证、健康证齐全有效;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和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的法规规定;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计划全面,落实到位,效果显著。

责任领导:吴坪蔚

责任人员:李天勇、宋莉

学校、幼儿园:在学生中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培养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提高学生的自我保健能力和健康水平,改善学校教学条件和卫生设施的质量;净化、绿化、美化学校环境,组织学生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宣传活动。

联系领导:周小俊

责任人员:杨世傧

自来水站:加大农村改水工作步伐,集中式供水出厂水、管网水和二次供水的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下水保护工作,同时做好监测资料归档工作。

联系领导:陶生

责任人员:欧波

工会、团委、妇联:负责动员组织广大职工、青年、学生和妇女,积极参与所在地和单位爱国卫生活动,自觉遵守各项国家卫生法律、法规,增强自身文明素质和保健能力。

联系领导:陶生

责任人员:常凯、刘娜、傅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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