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等相关规定,小林镇人民政府起草了《重庆市铜梁区小林镇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现将《重庆市铜梁区小林镇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欢迎各界人士以信函、电话、邮件等电子或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3年5月23日
联系单位:重庆市铜梁区小林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重庆市铜梁区小林镇小东街2号
电子邮箱:2529571180@qq.com
联系电话:023-64410883
重庆市铜梁区小林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5日
重庆市铜梁区小林镇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征求意见稿)
各村(社区),各办、站、所、中心: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等相关规定,小林镇人民政府决定将《重庆市铜梁区小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梁区小林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小林府发〔2022〕24号)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重庆市铜梁区小林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废止的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共1件)
1.重庆市铜梁区小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梁区小林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小林府发〔2022〕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