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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维府〔2024〕6号
  • 2024-01-22
  • 2024-01-30

重庆市铜梁区维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维新镇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维府〔20246


重庆市铜梁区维新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维新镇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各村(社区),四板块,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加大监督检查执法的力度,不断增强安全监管的执法效能,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维新镇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铜梁区维新镇人民政府 

20241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维新镇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按照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和依法治安的总体要求,依法制定本镇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按照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的执法检查工作方法,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促进安全生产走向法治轨道,为全镇安全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加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联合开展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推进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落实,结合执法检查三部曲基本程序要求,按计划实施监督检查,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防范各类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三、主要任务

(一)检查内容

应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进行监督检查,具体内容为:

1.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的情况;

2.对安全生产工作中教育、培训、考核、考试情况;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机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作业规程情况;

4.发放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加大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方面投入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情况;

6.危化品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使用方面的建档情况;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与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方面的情况;

8.对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监测、演练方面的情况;

9.对安全生产设备的维修、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11.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2.其他涉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方面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二)任务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由各责任岗位按照监督检查计划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具体检查方案由责任岗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责任岗位:安全应急岗、经济发展岗、民政服务岗、规划建设岗、农业服务岗。

    四、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维新镇从事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人员3名。

(二)执法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251×3=753天。

2.其他执法工作日共182天,包括:配合上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共计6天,实施行政许可共计15天,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共计20天,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共计46天,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共计15天,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共计20天,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其他执法工作任务共计60天。

3.非行政执法工作日共255天,包括: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病假、事假共计45天,检查指导下级安全工作共计60天;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共计45天;参加党群活动共计45天;应急救援60天。

4.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日316天: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行政执法工作日,即753-182-255=316天。

五、2024年安全应急岗及其他岗位监督计划

(一)2024年安全应急岗月计划执法安排

1月:道路交通3+工贸安全3+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1+消防安全2次;

2月:道路交通3+工贸安全3+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1+消防安全2次;

3月:道路交通3+工贸安全3+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1+消防安全2次;

4月:道路交通3+工贸安全3+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1+消防安全2次;

5月:道路交通3+工贸安全3+消防安全2次;

6月:道路交通3+工贸安全3+消防安全2次;

7月:道路交通3+工贸安全3+消防安全2次;

8月:道路交通3+工贸安全3+消防安全2次;

9月:道路交通3+工贸安全3+消防安全2次;

10月:道路交通3+工贸安全3+消防安全2次;

11月:道路交通3+工贸安全3+消防安全2次;

12月:道路交通3+工贸安全3+消防安全2次。

(二)2024年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岗位计划执法安排

1.经济发展岗:每月对燃气、电力、企业等安全领域执法检查1次;

2.农业服务岗:每月对农业、渔业、水利、森林防火、农家大院消防、防汛抗旱等安全领域执法检查1次;

3.规划建设岗:每月对农村道路、在建工程、地质灾害等安全领域执法检查1次;

4.民政服务岗:每月对敬老院、学校、卫生院等安全领域执法检查1次。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和部署、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有效举措,相关办站所要结合自身实际编制各自监督检查方案,认真按照年度执法计划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并加强协调配合,注重实效。

(二)规范执法,提升执法水平。执法检查时执法检查人员不少于2名,并佩戴执法证件;开展检查要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将检查情况如实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要求企业整改的,应及时下达书面责令整改书,整改到期及时复查,核实整改落实情况,形成闭环,制作复查意见书;对短时间内无法整改的事故隐患,应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的要求进行整改;由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当登记建档并移送责任部门处理。

(三)统筹协调,确保计划落实。要充分做好监督检查计划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落到实处。积极主动协调,事先安排好检查人员、检查路线及交通车辆等,妥善处理好日常工作事项,不能以人员、装备、时间不足为由而影响执法计划的实施,各责任部门安全检查应做到全年全覆盖,各分管领导确保每月参加1次检查,主要领导确保每季度及各节日前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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