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府〔2023〕2号
重庆市铜梁区维新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2023年维新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和职责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完善镇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公共消防基础保障体系、消防应急救援和消防宣传教育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经研究,决定调整维新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现将维新镇调整消防安全委员会机构和工作职责任务通知如下:
一、维新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朱文彬(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主任:吴小华(人大主席)
罗晓威(党委副书记)
秦海深(政法委员、副镇长)
张兴洪(副镇长)
委 员:陈华东(平安办负责人)
刘书刚(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主任)
陈李丽(卫健办负责人)
汤雪敏(财政办主任)
肖必娅(党政办负责人)
高 强(经发办主任)
冯妍茜(民政办负责人)
李鹏泉(应急办负责人)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镇应急办,由应急办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和任务
消防安全委员会在政府直接领导下,负责全镇消防工作的统一指导和综合协调,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组织全镇开展消防安全工作,提高抗御火灾的综合能力,防止火灾事故,减少火灾损失。具体任务是:
1.根据《消防法》的规定,指导村、社区、各部门和相关单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
2.督促和指导村、社区将消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城镇建设相适应。
3.组织村、社区、各部门和相关单位贯彻落实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中央、市、区关于消防工作的命令指示,发动全社会和广大群众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
4.组织对村、社区、各职能单位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考评。
5.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抓好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的消防安全工作,完成全镇消防安全工作任务和要求。
6.监督各村、社区、各职能单位落实消防经费、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购置消防装备、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
7.组织开展各项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8.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普及消防安全常识。
9.配合公安、消防、应急以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重大火灾事故和影响较恶劣的火灾事故的调查。
10.对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和行政监察机关提出书面行政处理建议。
11.完成镇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任务,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可参照本通知成立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制定工作制度,完善消防应急预案,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做好演练记录,并定期向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重庆市铜梁区维新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