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维新镇人民政府关于征求《重庆市铜梁区维新镇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意见的反馈
为保证我镇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及时更新行政规范性文件库,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等相关规定,维新镇起草了《重庆市铜梁区维新镇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并于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11日在重庆市铜梁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截止公示期满,共收到反馈意见0条,无异议。
重庆市铜梁区维新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