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4793527952J/2023-00023 | [ 发文字号 ] | 围龙府〔2023〕42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铜梁区围龙镇 | ||
[ 成文日期 ] | 2023-05-11 | [ 发布日期 ] | 2023-05-11 |
重庆市铜梁区围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围龙镇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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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铜梁区围龙镇 | ||
[ 成文日期 ] | 2023-05-11 | [ 发布日期 ] | 2023-05-11 |
重庆市铜梁区围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围龙镇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铜梁区围龙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围龙镇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围龙府〔2023〕42号
各村:
经镇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围龙镇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铜梁区围龙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7日
围龙镇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管理,不断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促进各职能部门切实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科学有效地评价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镇政府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镇属各村委会。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农产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目标落实情况、专项整治、信息宣传、各分段监管情况等。
三、工作要求
(一)考核工作由镇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核组主要人员由镇分管领导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工作人员组成,采取实地检查、察看记录、听取汇报、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进行。
(二)各考核对象要按照考核要求,做好工作责任的分解和落实工作,建立健全监管工作记录和档案。
(三)各考核对象应提前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考核的自评工作,并于2023年12月20日前将考核自评报告上报镇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镇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3年12月20日后组织开展考核。考核结束后,形成考核报告,反馈考核结果,并报镇政府,并抄送区农业农村委。
四、考核评定
考核基本分为100分。
根据考核情况分别评定若干名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良好单位。
考核总分在70分(含)以下的,定为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不合格单位。
由于失职、渎职引发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由镇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决定给予一票否决。
五、奖惩办法
对被评为先进单位的,镇政府予以通报表彰;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作出检查。
附件:围龙镇2023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附件
围龙镇2023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村社(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目标责任指标 | 考评要点 | 考评内容 | 评分标准 | 方法形式 | 考评分值 | 自评分 | 考核分 |
一、组织 保障 | 1.组织机构 | 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及检测员,各行政村村级协管员配备到位 | 有领导小组的,得3分;有明确监管员,得2分;行政村村级协管员配备到位的,得2分;干部兼任监管员的,得2分 | 查阅台账资料 | 9 | ||
2.责任落实 | 明确内部职责分工;与农产品主体签订责任书 | 明确分工的,得2分;与农产品主体签订责任书的,得2分; | 查阅台账资料 | 4 | |||
与生产主体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 规模生产主体责任书签订覆盖率达100%的,得3分,发现1家未签订扣0.5分,扣完为止 | 查阅台账资料,结合现场检查 | 3 | ||||
按时参加培训或会议;组织本辖区协管员和生产主体参加学习培训;及时上报有关报表等信息 | 按时参加培训或会议的,得2分;组织本辖区有关人员参加学习培训的,得2分;及时上报有关报表等信息的,得2分,出现1次未报送或迟报送的,扣1分,扣完为止 | 查阅台账资料,结合实际有关记录 | 6 | ||||
3.工作部署 | 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年度工作计划 | 有年度计划的,得3分 | 查阅台账资料 | 3 | |||
4.专项经费 | 专项经费及时按规定支付 | 专项经费及时按规定支付得3分 | 查阅台账资料,结合平台查询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