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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24793527952J/2021-00038
  • 围龙府〔2021〕63号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文
  • 铜梁区围龙镇
  • 围龙府〔2021〕63号
  • 2021-09-07
  • 2021-09-10

重庆市铜梁区围龙镇人民政府关于铜梁区围龙镇污水处理厂生态湿地工程立项的批复

围龙府〔202163

重庆市铜梁区围龙镇人民政府

关于铜梁区围龙镇污水处理厂生态湿地

工程立项的批复

围龙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

你办《关于铜梁区围龙镇污水处理厂生态湿地工程立项的申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实施铜梁区围龙镇污水处理厂生态湿地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铜梁区围龙镇污水处理厂生态湿地工程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该工程占地面积5190平方米,栽种面积约2554平方米,种植美人蕉芦苇、水生鸢尾、再力花、荷花、木春菊等共计5万余株。

三、总资金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50.42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

四、项目法人:重庆市铜梁区围龙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负责人:李青龙

六、建设地址:铜梁区围龙镇龙井村

七、建设工期:20219——202110

八、招标核准:工程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达到《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规定必须招标之标准的,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在市政府指定的媒介上公开发布。

                  

                   

                        重庆市铜梁区围龙镇人民政府

                        202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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