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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铜梁区围龙镇 | ||
[ 成文日期 ] | 2023-04-24 | [ 发布日期 ] | 2023-04-24 |
重庆市铜梁区围龙镇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铜梁区围龙镇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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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3-04-24 | [ 发布日期 ] | 2023-04-24 |
重庆市铜梁区围龙镇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铜梁区围龙镇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的公告
重庆市铜梁区围龙镇人民政府
关于《重庆市铜梁区围龙镇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等相关规定,围龙镇人民政府起草了《重庆市铜梁区围龙镇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现将《重庆市铜梁区围龙镇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欢迎各界人士以信函、电话、邮件等电子或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3年5月6日
联系单位:重庆市铜梁区围龙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重庆市铜梁区围龙镇腾龙街93号
电子邮箱:1027154523@qq.com
联系电话:023-45360015
重庆市铜梁区围龙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4日
重庆市铜梁区围龙镇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征求意见稿)
各村(社区),各办(站、所、中心):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等相关规定,围龙镇人民政府决定将《重庆市铜梁区围龙镇人民政府关于饮用水供水点安全及运行管理制度的通知》等2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2件)
重庆市铜梁区围龙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共2件)
1.重庆市铜梁区围龙镇人民政府关于饮用水供水点安全及运行管理制度的通知(围龙府〔2020〕68号)
2.重庆市铜梁区围龙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扶持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围龙府〔2022〕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