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策文件

  • 11500224736577603C/2023-00035
  • 土桥府〔2023〕55号
  • 水利、水务
  • 其他公文
  • 铜梁区土桥镇
  • 土桥府〔2023〕55号
  • 2023-04-12
  • 2023-04-28

重庆市铜梁区土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家湾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的通知

土桥府〔2023〕55号

重庆市铜梁区土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张家湾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的通知

河水村村民委员会:

现将《张家湾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印发如下,请予以遵照执行,确保水库安全度汛。

特此通知。

重庆市铜梁区土桥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铜梁区土桥镇张家湾水库大坝

安全管理(防汛抢险)应急预案

铜梁区土桥镇农业服务中心

二〇二三年四月



1 总则........................................1

1.1编制目的..................................1

1.2编制依据..................................1

1.3工作原则..................................1

1.4适用范围..................................1

2 水库工程现状..................................1

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

3.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2

3.2防汛应急组织机构结构图.......................4

4 预防、预测和预警...............................4

4.1预防为主..................................4

4.2信息监测与报告.............................5

4.3预警级别及传递.............................5

4.4预警行动..................................7

5 应急响应.....................................7

5.1蓝色预警(Ⅳ级)应急处置程序..................7

5.2黄色预警(Ⅲ级)应急处置程序..................7

5.3橙色预警(Ⅱ级)应急处置程序..................8

5.4红色预警(Ⅰ级)应急处置程序..................8

6 保障措施.....................................9

6.1应急队伍保障...............................9

6.2物资保障..................................9

6.3技术储备与保障............................11

6.4宣传、培训和演习...........................11

6.5监督检查.................................12

7 制定解释与生效实施............................12

附件1:土桥镇防指成员单位通讯录................13

附件2:张家湾水库大坝应急抢险领导成员名单及群众抢险

队伍人员名单.................................14

附件3:受威胁群众转移安置措施..................16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提高张家湾水库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切实做好水库遭遇突发事件时的防洪抢险调度和险情抢护工作,力保水库工程安全,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减少损失。

1.2编制依据

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技术规范、规程和经批准的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

1.3工作原则

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体现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全力抢险、力保水库工程安全的原则。

1.4适用范围

水库遭遇的突发事件是指水库工程因以下因素导致重大险情:1.超标准洪水;2.工程隐患;3.地震灾害;4.地质灾害;5.上游水库溃坝;6.上游大体积漂移物的撞击事件;7.战争或恐怖事件;8.其他。

2水库工程现状

张家湾水库位于铜梁区土桥镇河水村11社(原桂花村3社),面积31亩,总库容为14.02万立方米,正常库容11.87万立方米,正常蓄水位273.2米,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0.249平方千米。

水库地处渝西地区,为亚热带季风气候区,降雨时间分布不均,主汛前(6-9月份)经常出现强度较大的暴雨和特大暴雨。据张家湾水库雨量多年观测,多年平均降水量1000mm,最大降水量1427mm。

水库枢纽工程等别为5级,设计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标准为20年一遇,总库容为14.02万立方米,调节库容11.87万立方米,设计洪水位273.87米,校核洪水位274.11米。

水库下游保护范围主要包括河水村9社、10社、12社。

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3.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应急组织机构设置规划和现行的管理体制,结合《重庆市自然灾害处置办法》(渝府办第156号)规定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按管理权限的层次,铜梁区张家湾水库防洪应急处置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责依次为:

1.铜梁区人民政府

统一领导全区防洪抢险救灾的应急处置工作,制定救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帮助受灾乡镇(街道办事处)完成特大自然灾害或重大自然灾害救灾任务。

2.铜梁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

铜梁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在区政府领导下开展防洪工作,职责为:向区政府及时汇报防洪情况,执行区政府的指示和命令,指挥协调各级各部门防洪工作,发布防洪抢险处置指令;负责区防洪抗旱指挥系统的建设和管理,掌握汛情和水利工程蓄水状况并及时发布信息和预警;编制并监督实施铜梁区防洪应急处置预案,确定和发布启动预案;代为储备市级防洪抗旱物资,建设和调动区级抢险队伍;向重庆市防洪抗旱指挥部及时汇报防洪情况,执行其决定和命令,必要时需申请支援。

铜梁区防洪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组成如下:

区防指指挥长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区人武部副部长、区政府办副主任、区应急局局长、区水利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水利局、区应急局、区气象局等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担任。铜梁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负责处理全区防洪抗旱日常工作。联系电话:023-45612350。

区防洪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是本部门、本行业防洪抗旱的责任主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防洪抗旱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各成员单位负责人是区防洪抗旱指挥部成员,是本部门、本行业防洪抗旱的责任人。

3.土桥镇人民政府

统一领导全镇防汛抢险救灾的应急处置工作,对本辖区内包括张家湾水库在内的大坝应急抢险救灾工作负总责。负责制定辖区内大坝应急抢险方案及具体措施;负责灾区治安防范和社会稳定,负责组织抢险队伍和人员,负责储备必需的抢险物资及救灾款物分发,负责组织群众疏散撤离,做好灾民思想政治工作及组织灾民开展生产自救,恢复灾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防止流行疾病发生等。负责在本级财政中安排专项防汛资金。

3.2防汛应急组织机构结构图

以应急响应全过程为主线,应急准备及保障机构成支线,体现应急联动机制,水库防汛应急组织结构图如下所示:

4预防、预测和预警

4.1预防为主

大坝运行工作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1.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

行政责任人

行业主管部门责任人

管护单位责任人

姓名

职务

电话

姓名

职务

电话

姓名

职务

电话

刘小龙

党委委员

18223121988

杨明志

农服中心工作人员

13637808456

雷开桂

河水村支书

15923162540

2.土桥镇人民政府会同有关部门及早安排部署大坝应急抢险工作,储备好应急抢险物资,组织好应急抢险队伍。

3.土桥镇人民政府指导和督促水库制定汛期值班和对工程的巡查制度,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解决。

4.土桥镇人民政府指导水库认真执行水库防洪调度方案和措施,水库汛期水位为正常水位及以下,由农业服务中心负责调控实施。

5.土桥镇人民政府责令水库日常管护人员必须定期组织劳力清除水库库面漂浮物和溢洪道内淤堵,保证水库运行正常。

4.2信息监测与报告

汛期随时关注、收集市、区发出的天气雨情信息,随时掌握水库的雨情、水情、汛情及险情。

4.3预警级别及传递

4.3.1张家湾水库险情等级及预警级别划分

按照水库大坝险情发生的可能性以及对下游造成灾害的严重程度不同,将水库险情级别和应急处置级别划分为四级,即:

特大险情——特别严重(I级)

重大险情——严重(II级)

较大险情——较重(III级)

一般险情——一般(IV级)

分别以红色、橙色、黄色、蓝色予以表示。详细划分指标见张家湾水库险情等级及预警级别划分表。

铜梁区张家湾水库大坝险情预警级别划分表

类 型

划分标准

预警级别

预警颜色

水利工程险情

特大险情

生命损失大于等于50人或社会风险人口大于100万人,重要设施为国家重要交通、输电、油气干线、厂矿企业或军事设施,河道形态为河道改道,世界级人文景观遭破坏,工业污染为剧毒化工厂、核电站、核储库等。

特别重大(Ⅰ级)

重大险情

生命损失大于等于10人或社会风险人口1万—100万人,城镇是地、县级市或城区,重要设施为省重要交通、输电、油气干线、厂矿企业,河道形态为一般河道改道,国家级重点文物古迹,工业污染为大规模化工厂、农药厂和污染源等。

重大

(Ⅱ级)

较大险情

生命损失大于等于3人或社会风险人口0.1万—1万人,城镇是镇街政府所在地,重要设施为市级重要交通、输电、油气干线、厂矿企业,河道形态为一般河道遭受严重破坏,省级重点文物古迹遭破坏,工业污染为较大规模化工厂、农药厂和污染源等。

较大

(Ⅲ级)

一般险情

生命损失小于3人或社会风险人口小于0.1万人,城镇是乡村或散户,重要设施为一般性,河道形态为一般河道遭受轻微破坏,县级重点文物古迹遭破坏,工业污染为一般性化工厂、农药厂和污染源等。

一般

(Ⅳ)级

4.3.2信息传递

张家湾水库出现险情后,土桥镇人民政府应立即通过电话向其主管部门区水利局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随时报告险情发展和抢险情况,险情等级和预警级别由区水利局确认,区人民政府或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通过网络、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并通过电话立即向土桥镇人民政府。土桥镇人民政府在接到险情等级和预警级别通报后,应立即组织人员采用电话、人工、宣传车等手段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和水库下游受威胁区群众,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4预警行动

张家湾水库出现险情后,土桥镇人民政府应立即组织抢险,必要时,疏散撤离下游受威胁区群众。

5应急响应

根据预警级别,土桥镇人民政府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同时报告区人民政府和区水利局。

5.1蓝色预警(Ⅳ级)应急处置程序

1.土桥镇人民政府应立即启动本级应急处置预案,行政责任人到位指挥,负责指挥协调水库抢险救灾工作。

2.将险情等级和预警级别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和水库下游受威胁群众。

3.收集和汇总灾情,在24小时内向区水利局报告。

4.请求区水利局给予抢险力量、物资和资金等方面的支持。

5.2黄色预警(Ⅲ级)应急处置程序

1.土桥镇人民政府应立即启动本级防汛应急处置预案,行政责任人到位指挥,负责指挥协调水库抢险救灾工作。

2.将险情等级和预警级别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和水库下游受威胁群众。

3.收集水文、气象部门实时汛情,密切注视汛情发展趋势。

4.收集和汇总灾情,在12小时内向区水利局报告。

5.请求区水利局给予抢险力量、物资和资金等方面的支持。

5.3橙色预警(Ⅱ级)应急处置程序

1.土桥镇人民政府立即启动本级政府应急处置预案,行政责任人到位指挥,负责指挥协调水库抢险救灾工作。

2.将险情等级和预警级别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和水库下游受威胁群众,做好疏散撤离准备,必要时进行疏散撤离。

3.在1小时内向区政府和区水利局报告受灾信息,6小时内上报灾情和救灾信息,同时抄送区政府有关部门。

4.及时收集险情和工情,对重大险情、灾情及时组织专家会商,提出合理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

5.必要时,由区政府请求驻铜部队参与应急抢险。

6.保护生命线工程,对无法转移的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7.请求区应急办立即启动区级应急处置预案,紧急调集抢险队伍、抢险物资等,迅即赶赴灾区,指挥协调抢险救灾工作。

5.4红色预警(Ⅰ级)应急处置程序

1.土桥镇人民政府立即启动本级政府防汛应急处置预案,行政责任人到位指挥,负责指挥协调水库抢险救灾工作,全社会紧急动员,全力投入抢险救灾工作,进入紧急防汛期。

2.将险情等级和预警级别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和水库下游受威胁群众,立即进行疏散撤离,设置临时住所妥善安排撤离人员生活,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损失和人员伤亡。

3.在1小时内向区政府和区水利局报告受灾信息,6小时内上报灾情和救灾信息,同时抄送区政府有关部门。

4.及时收集险情和工情,对重大险情、灾情及时组织专家会商,提出合理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

5.必要时,由区政府请求驻足部队参与抗洪抢险斗争。

6.保护生命线工程,对无法转移的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7.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及时发布有关信息,稳定民心,使抢险救灾工作及时有序。

8.请求区政府立即启动区级应急处置预案,紧急调集抢险队伍、抢险物资等,迅即赶赴灾区,指挥协调抢险救灾工作。

6保障措施

6.1应急队伍保障

土桥镇人民政府成立张家湾水库防洪救灾领导小组,由土桥镇人民政府相关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土桥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张家湾水库防洪抢险救灾日常工作。

6.2物资保障

土桥镇人民政府提前核实清理库存,及时补充物资,抢险物资不足部分政府根据险情需要向社会和企业征用,必须时向上级部门申请支援。

张家湾水库防汛抗旱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统计表.doc

6.3技术储备与保障

为使抢险工作科学合理,产生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使洪灾损失减到最小,必须加强对防洪减灾工作的科学研究及技术开发。土桥镇应成立相应的专家组,组织研究信息的采集传输和洪水警报发送、反馈等技术,对防洪人员进行防洪抢险技术培训,推广防洪抢险的新物资材料、新技术,提高对于重大险情的应变能力,为防洪抢险提供技术装备与保障。必要时请求区防洪抗旱指挥部和区水利局提供技术支持。

6.4宣传、培训和演习

6.4.1公众信息交流

土桥镇人民政府要利用广播、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各种新闻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各种洪灾情况下有准备和无准备的灾情对比与经验教训,增强全社会的水患意识和防洪减灾意识;宣传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提高安全自救的防护能力。

6.4.2培训

要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制定相应的技术方案,储备相应的物资,组织开展本单位、本系统的负责人、参与应急抢险管理人员和抢险人员实施预案的业务培训,熟悉实施预案的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懂得在发生不同等级的洪水后,知道该做什么和怎么做,适时开展演练,做好实施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6.4.3演习

由土桥镇人民政府每年组织各级相关单位开展一次特大险情情况下的应急抢险实战演习。

6.5监督检查

土桥镇人民政府负责张家湾水库大坝安全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区防洪抗旱指挥部、区水利局对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应急措施到位和工作的及时开展。对有关单位人员不执行本预案、延缓大坝安全应急工作开展、造成严重后果的,区水利局将报请有权机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对应急抢险有功单位及人员则予以奖励。

7制定解释与生效实施

本预案由农业服务中心制定并负责解释,联系人:刘倩,联系电话:15213171370。

本预案经土桥镇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实施。

附件:1.土桥镇防指成员单位通讯录

2.张家湾水库大坝应急抢险领导成员名单及群众抢险队伍人员名单

3.受威胁群众转移安置措施


附件1

附件1镇防指成员单位通讯录.doc


附件2

张家湾水库大坝应急抢险领导成员名单

及群众抢险队伍人员名单

领导成员名单

长:秦科、邓

副组长:邹宽田

员:周练、王春花、郑昕、熊传伦、刘小龙、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人:邹宽田。

汛期防汛值班电话:023-45625414。


张家湾水库防汛抢险队员名单

(92人)

土桥镇人民政府(72人):

邓安其、张永江、吴显虎、卢洪珍、高元禄、唐荣、敖天模、何进、蒋礼、周志强、马中福、龙前坤、周波、向诗佳、杨光德、吴昊、张林、贺艳如、欧阳玉洁、王小莉、刘啟斌、梁平、官正金、赵梅利、彭丽萍、赵善菊、周利林、陈美静、黄瑶、周思雨、张祯、夏淋、郭正贵、夏成礼、郭娟、周昌平、谭梦娜、王懿鑫、侯大孟、邓丽芳、谢轶、罗中亚、邹雨薇、赖静、罗定刚、柏世平、夏成亮、赵燕、杨俊峰、叶栋志、李玲、刘倩、萧杰丹、汪昌印、何永海、蒋德忠、陈中国、杨明志、熊强、王妍燕、陈历、贺萍、叶永富、王怡、雷蕾、周至全、刘云忠、郭开伦、叶万芬、杨霞、何顺彪、李书云

河水村(20人):

雷开桂、邓定明、程淑兰、卢其君、萧人云、田雷、胡杰、彭代淑、邓兴平、胡伟、冉太兵、吴先模、龙会文、雷开强、王映洪、雷开明、郭义文、吴开云、雷开琼


附件3

受威胁区群众转移安置措施

为了减轻洪水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积极预防洪涝灾害,制定以下洪涝预案。

一、洪涝危害的范围

主要是大坝下游河边两岸受威胁的农户。

二、洪涝灾害的监测手段

采用人工观测。

三、疏散撤离方式、程序

(一)方式

1.以就地使用便易的一切交通工具为主;

2.向指定的避难场所奔跑;

3.到就地的高层建筑顶层避护;

4.向防办求助冲锋舟。

(二)程序

1.先老人、妇女和儿童,后撤离青壮年、党员及干部;

2.先撤离人员后撤离物资。

四、组织及人员分工

根据洪涝灾害的危害程度,由土桥镇成立灾害预案实施工作组,组长由土桥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由组长指定监测、防灾责任人等组建防汛抢险队伍,将监测、预警、避灾工作分工落实到每位工作人员,各单位通知人,备用通知人的通讯录附后。各部门的领导和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组织指挥,全体干部职工务必参与抢险救助。

五、防灾报警

危险报警:手提广播;灾害报警:锣;解除报警:手提广播。

(一)危险报警

灾害临界状态,随时有可能发生时,土桥镇人民政府领导组织人员负责通知组织疏散人员和财物的各单位通知人、备用通知人;再由各单位通知人、备用通知人通知危险区人民高度警觉,做好疏散准备。水库的领导随时高度注意水库的变化,随时向主管单位及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汇报雨情、水情、险情。

(二)灾害报警

灾害已经形成,由各单位通知人、备用通知人负责用鸣锣的方式通知各组的人员,按照最切近山坡顶的路线转移。

水库下游为河水村9社、10社、12社居民,由组长雷开桂负责通知群众往河水村新办公室转移。

六、灾民安置

当灾害已形成时,受灾人民转移到就近山坡后,由镇人民政府领导组织人员进行搭建帐篷等抢灾救助工作;由镇卫生院院长组织人员进行救护伤员和控制疾病的发生等工作;由镇社会事务办、粮站负责人组织人员进行生活救助,解决好灾民的吃、住等问题;由派出所所长组织人员维护好社会治安秩序。

疏散转移通知人通讯录

疏散撤离单位

通知人姓名

联系电话

河水村9、10、12社

雷开桂

15923162540

邓定明

13983425837


文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小龙人形象
智能机器人形象
智能问答 政策问答 政策文件 政策解读 便民地图 数字人播报 数智大脑 元宇宙会客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