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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土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土桥镇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的通知

土桥府〔2023〕61号

重庆市铜梁区土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土桥镇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各办(所),镇属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森林防灭火工作“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方针,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土桥镇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重庆市铜梁区土桥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土桥镇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

为贯彻落实森林防火“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减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确保扑火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本预案同时适用于巴岳山风景区土桥镇林区部分)。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防范。森林防灭火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镇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村党支部书记为本村森林防灭火第一责任人,村民委员会主任为本村直接责任人。发生森林火灾,按照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和相关职能,由镇人民政府统一指挥、积极组织扑救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二)预防为主,健全体系。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防范体系、信息报送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

(三)分级响应,分级负责。根据森林火灾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广、影响范围大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

(四)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情状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回应的机制,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三、指挥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指 挥 长:邓

副指挥长:熊传伦、邹宽田

    员:夏成亮、杨俊峰

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本镇重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具体职责:

1.进行全方位的综合调度,全面掌握火情信息、火场天气状况和扑救情况。协调组织扑火力量、通信联系、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配合等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

2.协调、调集各村扑火专业人员和应急人员深入一线火场扑火,检查监督各村对镇指挥部工作的落实情况,指导扑火前线开展扑火救灾工作;执行上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决定;负责全镇重大森林火灾应急工作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建立全镇重大森林火灾应急信息综合管理系统,接收、汇总、分析重要森林火灾信息,向上级森林防灭火应急指挥部提出处理建议。

本预案启动后,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具体承担应急处置重大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及时组成工作组,适时赶赴火场指导火灾扑救工作。本预案启动后,成立“镇前线扑火指挥部”,现场处置重大森林火灾的扑火救灾工作。各相关部门应快速响应,按职责任务,积极配合镇森林防灭火应急指挥部、扑火前线指挥部做好扑火救灾工作。

(二)成立森林防火应急工作组

1.火情预测预报组

组长:叶栋志

成员:熊   各村防火护林员和天保护林员

主要职责:负责全镇森林火情的预测,保持与镇防灭火指挥部的联系,及时向指挥部通报火情信息,做好火情调查,编写火情通报。

2.火灾救援应急组

组长:夏成亮

成员:赵   各村委会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灭火物资和机具调运维修。组织调动镇、村、村民小组防灭火应急队参与重大火灾的扑救工作。

3.后勤物资保障组

组长:周波

成员:向诗佳等机关干部20人

主要职责:负责防灭火物资保障。火灾区内群众的紧急安全转移,负责转移群众和扑火应急队员的基本生活及伤病救治,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交通、电力和通讯保障。其中民政部门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扑火救灾所需的生活物资如粮食、食品、燃料等的调拨和储备工作。

4.组织应急防火队伍

(1)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50人以上的防火应急队。其中:村基干民兵30人,由郭正贵牵头负责;镇机关干部职工20人,由杨俊峰负责。

(2)各村组织30人以上的扑火突击队;

(3)各村民小组组织20人以上的扑火队伍。

5.各单位、各村扑火应急队必须配备相应数量的扑火器材,砍刀或铁扫帚等,其费用由各单位、各村负责。

四、应急预案级别和启动

(一)应急预案级别

按照发生火灾的范围划分,应急预案分为村级预案、镇级预案。按发生火灾的程度来划分,预案又可分为初级预案、紧急预案和危急预案三个级别,各级预案的划分标准为:预案级别 标准失火范围 毁林种类 火源周围连片面积

初级预案 村民小组内 杂草、灌木类 15亩以内;

紧急预案 村内 松、杉、杂木类 15亩-150亩;

危急预案 跨村 松、杉、杂木类 150亩以上。

(二)预案的启动方式

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实行分级启动。当火警发生后,根据预警分析、火情来势及结果,按照初级预案、紧急预案、危急预案的级别启动。

1.初级预案的启动

启动方式:接到火情报告半小时内,向镇指挥长报告,并由镇指挥长发布启动初级预案的命令。同时由镇指挥长电话报告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启动人员:

(1)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人员到岗到位。

(2)本村负责人和镇、村、社应急队人员全部到岗到位。

2.紧急预案的启动

启动方式:接到火情报告后镇指挥长必须在15分钟内报告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由镇指挥长向各村主要领导发布启动紧急预案的命令。

启动人员:

(1)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全体人员到岗到位。

(2)镇应急队抢火人员和本村的应急队人员全部到岗到位。

(3)其余村、社应急队员集聚。

3.危急预案的启动

启动方式:接到火情报告5分钟之内,由镇指挥长电话报告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并由镇指挥长向各村主要领导发布启动危急预案的命令,同时利用各种宣传通讯设施,号召全镇人紧急动员,自觉参加灭火战斗。

启动人员:

(1)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全体人员到岗到位。

(2)镇、村、社应急队伍到岗到位。

(3)以失火点为中心,发布全镇扑火动员令,全镇各村应急队伍及扑火人员到岗到位,迅速组织扑救山林火灾。

(4)按照火情的发展,及时请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增援。

(三)扑火队伍的调用

调用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应急队和其他村扑火突击队,由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长下达命令,无论什么情况,各个应急队在接到调用命令后,必须按照命令到岗到位,其中属本村范围内的,一般在半小时内到岗到位。属本镇范围内的一般在一个小时内到岗到位。

五、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一)森林火灾预防。全镇森林防灭火部门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格控制和管理林区野外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检查监督,消除各项火灾隐患;有计划地烧除可燃物,开设防火阻隔带;加强森林防火基础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二)信息报送和处理。一般火情,应当逐级上报。出现下列重要火情之一时,经镇森林防灭火应急指挥部核准后上报区森林防灭火应急指挥部:发生在区界、镇界附近的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超过15亩的森林火灾、1小时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及需要区森林防灭火应急指挥部协调扑救的森林火灾。

(三)扑火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由本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随着火情的发展变化,各级领导靠前指挥到位,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级别随着提高,人员组成相应调整,但要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根据火场情况划分战区后,各项工作分指挥部按照总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可以全权负责本战区的组织指挥。

(四)扑火原则。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应急队伍为主,其他经过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落实包干、划区包干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严禁老、弱、病、残和儿童扑火,以减少不必要损失。

六、火灾的勘察及善后处理

1.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后,由森林公安或辖区派出所负责,林业部门参加、各村配合及时查明火因。火灾扑灭后,迅速查明损失情况,按照《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对肇事者和责任人做出处理,所有资料一律存档备查。

2.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做好灾民的抢救疏散和安置工作。

3.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牺牲的人员医疗抚恤,按《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执行。

4.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对火烧迹地实行林木补造。

5.各村要加强对干部群众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在主要进山路口及森林植被好的地方设立警示牌。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公开栏宣传、广播、定期召开户长会等形式,增强村民的防火意识,同时加强对智障人员、精神病人、残疾人员和老年人的监管。镇教育部门应加强对中小学生预防森林火灾知识的宣传教育。村防火护林员和天保护林员应常年巡逻在森林防火第一线,力争从源头上治理隐患。

6.区级部门延伸到镇的单位和企业负责人、镇属单位站所主要负责人、学校校长、村党支部书记为所在单位和村的森林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村委会主任、村防火护林员和天保护林员为直接责任人。发生重大森林火灾,除追究肇事者的责任外,还要严格按照责任书有关规定追究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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