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桥府〔2022〕102号
重庆市铜梁区土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委托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行使行政执法权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办、所、中心:
为规范辖区行政执法工作,明确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职能职责,根据《中共重庆市铜梁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核定下达土桥镇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铜委编委〔2019〕25号)文件要求,经研究,现委托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集中行使部分行政执法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行使执法范围
农林水利、规划建设、卫生计生、市容环卫、环境保护、文化旅游等领域。
二、执法队伍及分工
镇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张永江同志任大队长,吴显虎、叶永富、卢洪珍、罗定刚为成员。张永江负责统筹安排综合行政执法全面工作;吴显虎负责综治协调、协助大队长安排和落实其他工作,依法行使规划建设及相关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叶永富负责卫生计生、市容环卫及相关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罗定刚负责环境保护、农林水利及相关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卢洪珍负责资料上报、档案管理等,依法行使文化旅游及其他领域行政执法工作。
三、执法具体职能职责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本辖区行使法律法规明确或通过法定程序赋权、受委托的行政执法事项,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授权、委托和联合执法等方式实现区域内综合执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主要负责农林水利、规划建设、卫生计生、市容环卫、环境保护、文化旅游等领域的日常执法活动和巡查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二)统筹协调辖区内的区级部门派出机构或区级相关部门开展重大案件联合执法及专项整治工作,按要求向区级相关部门报送执法方面的资料。
(三)协助上级部门开展应急救援、消防及其它相关执法工作。
(四)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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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土桥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