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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桥府〔2022〕13号
  • 2022-02-25
  • 2022-02-27

重庆市铜梁区土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土桥镇2022年非洲猪瘟等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府〔202213

  

重庆市铜梁区土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土桥镇2022年非洲猪瘟等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镇属各办(站、所、中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市、区有关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土桥镇2022年非洲猪瘟等动物重大疫病工作防控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铜梁区土桥镇人民政府

2022225

  

土桥镇2022年防控非洲猪瘟等动物重大疫病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全镇非洲猪等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确保我镇畜牧业健康发展及人民生产生活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市、区有关动物重大疫病防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重庆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目标任务,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以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为重点,全面落实动物疫病综合防控措施,有效防范动物疫病发生、传播、流行。坚持贯彻“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控,群防群控、果断处置”24字防控方针,落实“早、快、严、小”的工作要求,强化“政府负总责,部门各司其职”和“分级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以消灭传染源和切断传播途径作为防控工作的主要措施和关键手段,确保我镇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明确责任

(一)成立土桥镇动物重大疫病防控指挥部。由镇长丁真兵任指挥长,分管领导熊传伦任副指挥长镇党政办、农业服务中心、财政、派出所、综合执法办、市场监督管理所、卫生院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贺萍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村由书记(主任)牵头成立相应的动物疫情防控应急小分队(详见应急预案附表)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坚决克服松懈、麻痹和厌战情绪,牢固树立底线思维,进一步加强防控工作领导,精心安排,周密布置,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防控非洲猪瘟等动物重大疫病防控指挥部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统筹兼顾,积极协调办所形成合力,联防联控,共同做好非洲猪瘟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二)成立技术处置小组。由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贺萍任组长,汪昌印、叶栋志、陈中国、何永海、夏成亮、赵善菊、蒋德忠、叶永富为成员。主要负责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和初步诊断,对疑是非洲猪瘟等动物重大疫病上报畜牧主管部门。按上级要求负责对疫点内畜禽的扑杀和无害化处理,监督和指导疫点和受威胁区实施的消毒。

)加强经费保障镇政府按照规定将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列入财政预算,建立非洲猪瘟等动物重大疫病防控专项资金,保障防控各项工作的经费需要。重点解决好动物紧急免疫、疫情排查、防疫人员报酬、消毒药品、防疫、消毒器械以及扑杀经费补助等防工作所需经费,确保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对因防控工作需要扑杀的畜禽,按照区防指规定予以补助。

(四)联防联控,形成非洲猪瘟等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合力。

1、镇党政办:负责人员组织协调

2、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动物疫情监测、动物检疫、防疫物资的储备供应及封锁、扑杀、消毒等。负责指导做好动物防疫和督查工作,对畜禽饲养场和散养农户所饲养的畜禽做到全面强制紧急免疫,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免疫密度达到100%

3、镇财政:负责安排防疫资金预算,强化资金管理,并根据扑灭紧急疫情的需要,及时拨付资金

4、派出所:协助做好疫点、疫区的封锁,病畜禽的扑杀和无害化处理,负责疫区的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5、综合执法办和市场监督管理所:根据疫区封锁的规定,关闭疫区的易感畜禽及其产品的交易市场和屠宰加工点。严格按国务院、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和本部门的职权,切实履行职责,搞好配合,为扑灭紧急疫情提供方便和支持。

6.镇卫生院:负责发生人畜共患病时的疫情处置。

三、高度重视动物疫病防控、动物及产品检疫工作

(一)持续做好非洲猪瘟、口蹄疫、禽流感等重大动物防控工作。要严格按照“外堵、内防、严管、保供、应急”总体要求,狠抓养殖环节、调运环节和屠宰环节等关键环节的监管,持续做好非洲猪瘟防控。深入开展“大宣传、大排查、大清洗、大消毒”要把消毒作为防控非洲猪瘟、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重要措施;要充分利用短信、微信、广播、流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驻村和村社干部要利用下村入户的机会开展动物防疫有关法律法规和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知识的宣传。不断强化养殖业主的防疫主体责任意识,提高主动防疫能力,营造群防群控的浓厚氛围;坚持常年防疫与春秋两季集中防疫相结合,做到应免尽免,不留死角,确保畜禽强制免疫项目密度达到100%,圈舍消毒面达到100%,畜禽免疫抗体检测达到规定要求,保证我镇畜禽健康发展。

)加强流通监管格执行市外生猪及产品定点调入制度,市内跨区县调运生猪备案制度和跨省调运种猪检疫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动物调运备案,引进畜禽隔离观察和监测,调出动物申报检疫制度。各村(社区)要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加强排查,对发现违规调运生猪及其它畜禽的行为,首先应固定证据,上报镇农服中心,协助相关执法部门对违法违规人员的调查处理。严肃查处不接受防疫监督等违法行为。

)强化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以检促防”,官方兽医严格按照动物产地检疫规程及动物屠宰检疫规程,实施动物产地、屠宰检疫,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对各畜禽养殖场的巡查,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指导督促养殖业主对病害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加强肉类市场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买卖、屠宰病死猪行为,严防病害动物产品流向餐桌,确保人民吃上“放心肉”。对相关违法行为要从严从重处罚。因违规导致疫病扩散蔓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工作措施

1、召开各类会议。及时召开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动员部署防控工作;根据职责权限划分,分别召开业务培训会,养殖场(户)业主,市场流通环节生猪贩运经纪人、生猪产品经营户、屠宰企业负责人专题会议

2、业务培训。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工作人员负责对镇、村、社干部进行动物防疫、防控知识培训,对病死病害动物按《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进行无害化处理技术指导和督促

3、建立镇领导、联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社,社干部包户的分片包干责任制。镇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全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总体工作,各包片领导、联系村干部负责各包片村非洲猪瘟等动物疫情防控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查落实;包片村干部负责包社疫情防控工作的宣传、防疫、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数据上报等工作;各包户社干部负责本社疫情防控工作的宣传、防疫、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数据上报工作。

4、加强排查,各驻村干部、村社干部要对辖区范围内所有生猪养殖场(户)、屠宰场、生猪交易市场、无害化处理场和散养户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排查,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场(户),场不漏畜,确保养殖环节、流通环节、屠宰环节排查工作全覆盖。

5、建立生猪户口。逐场逐户登记造册,实行动态管控,做到生猪存栏底数清、情况明。是否有传染病死生猪及其发病、死亡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做到立即取样送检,及时检测鉴定立即处置

6、每位包片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要确保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处置”,将非洲猪瘟等重大疫病的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排查工作不到位、隐瞒生猪发病死亡情况,以及发现生猪批量死亡信息不及时上报的,严格责任追究。

五、应急处置

(一)准备要充分。要按照应急预案处置要求,逐项对照检查,充实应急物资储备,包括消毒剂、生石灰、隔离带、密封袋、药品使用器械、电机高压枪、防护服等。严格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联络畅通。

(二)报告要及时。发生非洲猪瘟等其他动物重大疫情的,要严格按照疫情快报程序,及时、规范做好疫情报告工作,不得瞒报、谎报、迟报。不按程序报告或报告不及时的,要问责。发生疫情后,必须在2小时内上报镇重大动物疫病防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接到报告后需立即安排技术处置小组到现场进行临床症状和剖检病理变化的诊断,同时开展疫病的流行病学调查,并在1小时内向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三)反应要快速。疫情一经确认,须立即召开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领导小组会议,通报疫情,制定扑疫工作方案,果断采取隔离、封锁、消毒、扑杀和无害化处理等综合性防控措施,及时控制和扑灭疫情。

1.封锁。上报封锁,经区政府批准对疫区下达封锁令,对涉及毗邻区县发生动物重大疫情的报市政府下达封锁令并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实行全面封锁,严禁易感染动物进出。

2.扑杀。扑杀并销毁染疫动物和易感染动物及其产品。

3.无害化处理对病死的动物、动物排泄物、被污染的饲料、垫料、污水等进行无害化处理。

4.对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圈舍、用具和场地等按消毒规范实施强制消毒,杀灭病源。

5.紧急预防接种。对受威胁区内的所有易感畜禽实行强制免疫。

六、宣传引导

坚持疫情、舆情两手抓,提高敏感性,针对网络舆情动态,要第一时间发布宣传信息,通过主流渠道发声,科学引导舆论,突出解疑释惑,以正视听。一方面,要普及公共卫生知识,特别是要针对广大消费者的疑虑和关切,及时答疑解惑,引导公众科学认识非洲猪瘟等畜禽传染病,理性消费生猪产品。另一方面要做好防控知识宣传,引导养殖者落实防疫主体责任,强化生物安全管理意识。

七、加强防控督查

加强对防控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坚持执行防控工作定期汇报、督查通报等制度。镇政府成立督察组对各村(社区)非洲猪瘟疫病防控情况,定期不定期地进行督查检查,对动物疫情防控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对组织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予以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依照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村(社区)要不断加大对基层防疫工作督查和自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非洲猪瘟等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

、疫情监督举报电话:

重庆市铜梁区土桥镇人民政府     45625414

重庆市铜梁区土桥镇农业服务中心    45625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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