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桥府发〔2021〕69号
重庆市铜梁区土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土桥镇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
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有关部门:
现将《土桥镇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各村(社区)、镇属有关部门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铜梁区土桥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6日
土桥镇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7月份以来,全市接连发生3起较大事故,G50高速公路渝北段发生1起租赁大客车自燃事件,全市交通事故出现反弹,交通安全形势陡然严峻。为认真贯彻公安部“7.27”紧急视频会议部署和良智市长、明朗副市长相关批示精神,按照区道安办《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的通知》(铜安交办〔2021〕31号)要求,即日起至11月15日,在全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以下简称百日整治行动),为确保行动顺利推进,落实见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聚焦S303省道、场镇道路、农村道路“三类道路”,通过源头严管、路面执法、酒驾醉驾、治乱疏堵、隐患清剿、责任落实、宣传教育“七个整治”,排查治理一批人、车、路等源头隐患,严厉打击一批“三超一疲劳”、酒驾等肇事肇祸的交通违法,依法查处一批不履行主体责任、存在严重问题隐患的企业及责任人,精心开展一系列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实现我镇“三降二不”的工作目标,即S303省道、场镇道路、农村道路的死亡人数同比2019年分别下降5%、10%、5%,不发生较大事故和重特大交通事故。
二、组织领导
在镇安委会的领导下,成立由镇政府镇长丁真兵任组长,镇政法委书记、(副镇长)邹宽田,镇政府副镇长、(镇道安办主)任候大孟为副组长,各村(社区)书记、镇属各办、站、中心(所)负责人为成员的“百日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道安办105办公室,镇道安办主任候大孟兼任办公室主任,镇派出所所长唐云亮、镇应急办主任刘伟典为副主任,负责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工作。各村(社区)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通报近期重庆市发生的较大交通事故情况,研究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具体措施,将工作层层部署落实到位。各村(社区)、镇属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协调配合,认真履行职能,形成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整治格局。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路面执法整治
1.场镇道路
整治重点:①货车、工程运输车涉牌涉证、非法改装、超速超载、闯红灯、闯禁、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假牌假证;②摩托车(三轮摩托车)无牌无证、非法改装、超员、逆行、闯禁、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③行人横穿马路。
整治目标:①场镇道路交通综合守法率达90%以上;②场镇道路事故死亡人数较2019年同期下降10%。
整治措施:①结合“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公安派出所持续开展摩托车、三轮车违法整治,从严查处摩托车超员、不按规定佩戴头盔、三轮车违法载人等突出违法。②镇综合执法办、镇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工地、渣场、渣土运输企业、工程运输车、驾驶人“五类重点要素” 综合治理,严格《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货车通行证》动态管理。③加快推广“三快一平台”路面勤务,进一步提高路面见警率、民警管事率和处置到位率。④深化行人通行秩序整治,加强城市重点交叉口、严管路段、重点灯控路口管理,整治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和行人横穿马路违法。
2.农村道路
整治重点:①客车、面包车超员,三轮车(电瓶车)、三轮摩托车、低速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②摩托车超员、不戴头盔;③驾驶人的酒驾违法。
整治目标:客车、面包车、三轮车(电瓶车)、二三轮摩托车、低速货车、拖拉机守法率达90%。
整治措施:①镇道安办要督促“6+5支力量”上路履职,按照区道安办要求,镇劝导站要全勤上路上岗,派出所每周驻劝导站不少于1次执法区道安办会不定期进行抽查通报,并纳入年终考核。镇道安办要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查纠,对景区或者网红景点要强化巡逻防控。派出所要加强辖区农村道路安全防控,加强对劝导站的指导督促,落实驻站执法,提高纠违量。同时要注意规范执法,严禁虚构违法,拆分违法。②公安派出所每月“逢五”深入农村道路,开展农村公路“双违”(超员和违法载人)治理集中统一行动,严查各类违法。③各村(社区)对辖区有事故多发或交通秩序混乱路段路口进行摸排,严重影响安全通行的,向道安办提出书面申请,由镇道安办组织相关部门现场查勘。④镇道安办、派出所要组织力量在周末、节假日开展动态执法,扩大农村道路管控面。
(二)强化酒驾醉驾整治
整治重点:私家车、摩托车、面包车等车型酒驾违法。
整治目标:①酒驾事故起数较2019年同期下降15%;②酒驾事故死亡人数较2019年同期下降10%。
整治措施:①公安派出所以餐饮娱乐、城乡结合部、农村集市为重点,在全镇每天设置不少于1处检查站,周末、节假日设置不少于2处专项检查站,持续开展酒驾整治。②农村地区采取派出所、公巡队多警种作战,打击酒驾醉驾。③公安派出所要协调高速公路五支队铜梁大队开展联合作战,每月不少于2次开展专项打击工作。④突出集中统一行动,每10天开展不少于2次全镇性集中整治,提升严管高压势态。⑤落实党员、国家工作人员违法犯罪信息通报制度,对涉及酒驾的领导干部、公务员和公安干警,严格身份核查、信息采集、情况上报和通报同级纪委4项机制。
(三)强化隐患清剿整治
整治重点:①推进存量”隐患、临水隐患、治理;②“新改扩”道路、农村自建道路、施工道路、田间道路、场镇易积水道路排查治理;③推进平交路口、穿村过镇路段隐患治理。
整治目标:“存量”隐患、临水隐患治理达100%。
整治措施:①全面推进“存量”隐患、临水路段护栏安装,在8月底前完成区道安办下达的4处临水路段护栏安装。②各村(社区)对“新改扩”道路、农村自建道路、施工道路、田间道路、夏季汛期道路隐患、城市易积水道路以及桥梁开展一次地毯式的摸排,并登记造册,对存在隐患的路段抄告政府、督促治理。特别是对未投入使用、正在改扩建的道路,要加强监管,严防发生事故,排查的一般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各村(社区)要及时自行整治,较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由镇道安办牵头复核后统一报告区政府。
(四)强化责任追究整治
整治重点:以事故多发的运输企业、车辆所有人、驾驶人、安全管理人。
整治目标:惩治一批、打击一批、处罚一批不履行职责的企业相关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和驾驶人刑事责任。
整治措施:①凡发生1次死亡1人、重伤3人、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含)的运输企业按照《刑法》规定,上级公安要依法“一案一查”,刑事打击率要达100%;②对交通事故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要及时报告区公安局、区应急局要依法追究肇事驾驶人和企业相关负责人、控制人、管理人的刑事责任,责任追究率达100%。③对运输企业、营运车辆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及时报告区应急局要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法叠加处罚、顶格处罚,处罚率达100%。④全面清理客货运企业的违法行为,因多次超员、超载违法经处罚不改的,要及时报告区公安局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处罚率达100%。⑤对企业安全管理混乱、存在重大隐患的,镇道安办及时报告区公安局要抄告区应急局,按照《安全生产法》实施严管重罚,处罚率达100%。
(五)强化宣传警示整治
警示重点:围绕“百日整治行动”,曝光典型的违法及事故案例,警示源头及运输企业、车辆所有人、驾驶人、安全管理人以及交通参与者。
警示目标:震慑警示客货运企业、租赁客运企业、车辆所有人、驾驶人、安全管理人达100%;社会面交通安全宣传全覆盖。
工作措施:1.公安派出所要针对客运车辆超员超速,车内张贴违法举报电话,监督驾驶员交通违法;2.公安派出所向社会曝光渣土运输车、危化品运输车的重点违法;3.镇宣传部门要发挥“农村大喇叭”作用,大范围、高频次宣传“一盔一带 安全常在”“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抵制‘双违’出行”等重点内容。4.镇社会事务民政办联合公安派出所和学校要通过“小手拉大手”行动,增强农村群众安全文明出行意识。5.各村(社区)在村行政服务中心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栏(橱窗),及时更新内容。6.针对夏秋两季容易出现的雷暴、雨雾等恶劣天气,镇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安派出所、各村(社区)要及时通过短信、微博、微信等平台提醒驾驶人谨慎驾驶、减速驾驶、避免通行危险路段等。
四、工作要求
(一)抓好组织推进。要将“百日整治行动”与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结合起来一并推进。各村(社区)、镇属有关部门要细化制定目标、措施和步骤,定期研究推进,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强化督导问责。“百日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将每周加强对各村(社区)、镇属有关部门、劝导站上勤履职、源头和道路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的督导检查,并将村(社区)对交通安全的重视程度、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向党委政府、安委办报告,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各村(社区)、镇属有关部门要落实属地属事责任,加强对措施落实的自查自纠。对因工作不落实、责任不到位发生较大以上或影响恶劣道路交通事故的,将依法依纪严格倒查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