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土桥镇人民政府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2.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3.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6.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7.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铜梁区土桥镇人民政府设置综合办事机构 1 个: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内设机构4个:党的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生服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重庆市铜梁区土桥镇人民政府下属5个二级预算单位,分别是:重庆市铜梁区土桥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重庆市铜梁区土桥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重庆市铜梁区土桥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重庆市铜梁区土桥镇便民服务中心、重庆市铜梁区土桥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6年年初预算数2923.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23.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5年减少102.2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55.58万元,特定项目经费拨款减少257.87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6年年初预算数2923.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822.8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98.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500.1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17.8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预算7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319.96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869.8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预算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99.0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预算9.53万元。支出预算较2025年减少102.2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55.58万元,特定项目经费拨款减少257.87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23.1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23.10万元,比2025年减少102.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9.64万元,比2025年增加155.5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绩效、奖金、保险等正常变动,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973.46万元,比2025年减少257.87万元,主要原因是:泥结石路硬化项目减少12万元,财金协同支持镇乡产业发展奖补资金减少94.23万元,基层政权建设补助资金减少10.50万元,荷和原乡维护管理经费减少75.40万元,预备费及机动资金等减少65.74万元,主要用于村社运行、人大工作、城镇建设、农村道路建设、环保、灾害防治、社会稳定等工作。
重庆市铜梁区土桥镇人民政府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10.30万元,与2025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5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50万元,与2025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80万元,与2025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5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07.49万元,比上年增加9.8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增加9.8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租赁费、培训费、交通补贴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5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73.4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垃圾清运车辆1辆、洒水车1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赖静
联系方式:023-456254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