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同管理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板块、各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同管理,现将合同管理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如下: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订立合同,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集体经济组织相关管理规定,合同条款明确、完备,合同形式符合要求,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维护本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需设置合同管理岗,负责合同的综合管理。
一、合同起草
(一)合同管理岗负责示范合同文本的制定、整理、修订及推行工作,确保合同要素齐全,内容合法。
(二)经办人收集对方资料,对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进行审查。
(三)经办人根据示范合同草拟合同文本。
二、合同审核
(一)由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负责对合同文本进行初审。
(二)法律顾问对合同合法性进行审核。
(三)合同审批。
1.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非生产经营性合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进行审批;
2.金额在5000元至10000元的非生产经营性合同,经村党组织会议、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议研究同意,监事会审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审批进行审批;
3.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非生产经营性合同,经村党组织会议、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议研究同意,监事会审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东)大会或成员(股东)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审批。
生产经营性合同,经村党组织会议、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议研究同意,监事会审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东)大会或成员(股东)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审批。
四、合同签订
(一)集体经济负责人按照已通过审批的合同文本与对方进行合同签订,需确保签字完善,合同要素齐全。
(二)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盖章,需确保公章清晰。
四、合同备案
(一)各经办人合同签订后,应当将签约各方签字、盖章齐全的合同原件副本一份及合同审批表,以及其他相关附件、资料整理提交合同管理岗备案,由合同管理岗按照《太平镇XX村集体经济组织合同登记台账》格式及内容要求登记合同信息,实行统一编号管理。
(二)合同管理岗将签订后的合同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办公室备案。
五、合同归档
(一)合同资料是涉及商业秘密的重要文件,原件必须归档保存,日常工作中应当使用复印件。严禁涂改、毁损合同资料。如确需使用合同资料原件的,应建立严格的审批、催还、归档制度。严禁个人私自保管合同资料;严禁随意出借合同资料;严禁泄露合同资料中的内容。
(二)合同档案的保存期限:按合同分类规定期限保存,原则上按合同终止后不得低于15年。
附件:太平镇合同备案表
太平镇XX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合同台账
太平镇XX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合同审批表
重庆市铜梁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