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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0-28
  • 2021-10-29

重庆市铜梁区太平镇人民政府关于发放2021年度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通知

重庆市铜梁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关于发放2021年度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通知

太平府〔2021〕44号

根据《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拟定2021年度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发放通知

一、发放对象

子女年龄在14周岁以下,即200811日至20151231日之间出生的,至今是独生子女家庭,户籍在太平镇且无工作单位,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

二、发放标准

每人每月2.5元。

三、资金来源

镇政府自筹资金中列支。

四、发放时间及地点

111日至1130日,由各村(社区)计生专干在各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发放

五、领取人需提供资料

1.《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户口簿。

六、工作要求

此项工作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请各村(社区)高度重视,在1031日前务必将享受此类待遇人员通知到位在摸底、审核、发放三个环节严格按照政策标准和规定程序执行。

重庆市铜梁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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