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太平镇人民政府2025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2.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措施,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保障公民合法权利,维护社会平安稳定。
4.制定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文化、体育等事业;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5.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6.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7.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8.承办上级和本级党委、人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铜梁区太平镇人民政府设5个内设机构和5个下属事业单位。其中5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党的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生服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5个下属事业,分别为:重庆市铜梁区太平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重庆市铜梁区太平镇便民服务中心、重庆市铜梁区太平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重庆市铜梁区太平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重庆市铜梁区太平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5年年初预算数2815.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15.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4年增加101.18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绩效、奖金、保险、公积金及人员变动等正常变动导致经费拨款增加101.18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5年年初预算数2815.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784.2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83.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402.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96.3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预算208.2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109.14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972.2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预算53.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82.6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4.50万元。支出预算较2024年增加101.1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67.3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33.83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15.8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15.85万元,比2024年增加101.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46.15万元,比2024年增加67.3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绩效、奖金、保险、公积金及人员变动等正常变动,项目支出1069.70万元,比2024年增加33.83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垃圾清运支出等。
2025年太平镇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10.80万元,同2024年预算一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同2024年预算一致,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暂无出国(境)招商引资、交流学习的安排,故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的预算;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同2024年预算一致,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80万元,同2024年预算一致,主要原因是预算口径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2024年预算一致;主要原因是暂无购置公务车的需求。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66.10万元,比上年增加4.1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9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5.9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69.7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向玖俊(联系电话:023-45620179)
附件:重庆市铜梁区太平镇人民政府2025年预算公开表
重庆市铜梁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