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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0-28
  • 2025-10-28

重庆市铜梁区太平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重庆市铜梁区太平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完成辖区内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生态环境、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应急消防、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铜梁区太平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重庆市铜梁区太平镇人民政府下设事业单位。

二、单位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69.02万元,支出总计69.0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9.02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依据财政局要求,本单位将事业单位划分为重庆市铜梁区太平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七个账套单独核算,上年度未单独核算,收入为0万元,故本年度增长100.0%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69.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9.02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2024年依据财政局要求,本单位将事业单位划分为重庆市铜梁区太平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七个账套单独核算,上年度未单独核算,收入为0万元,故本年度增长10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02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69.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9.02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2024年依据财政局要求,本单位将事业单位划分为重庆市铜梁区太平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七个账套单独核算,上年度未单独核算,支出0万元,故本年度增长100.0%其中:基本支出60.16万元,占87.16%;项目支出8.86万元,占12.84%;经营支出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9.02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9.02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依据财政局要求,本单位将事业单位划分为重庆市铜梁区太平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七个账套单独核算,上年度未单独核算,收0万元,故本年度增长1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9.02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依据财政局要求,本单位将事业单位划分为重庆市铜梁区太平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七个账套单独核算,上年度未单独核算,收0万元,故本年度增长10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03万元,下降10.4%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卫生健康方面财政拨款收入比预算数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9.02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2024年依据财政局要求,本单位将事业单位划分为重庆市铜梁区太平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七个账套单独核算,上年度未单独核算,支出0万元,故本年度增长10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03万元,下降10.4%。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卫生健康方面财政拨款支出比预算数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89万元,占85.3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37万元,下降11.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日常办公经费支出比预算数减少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28万元,占7.66%,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3卫生健康支出2.2万元,占3.1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6万元,下降23.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调资,医疗保险缴费比预算数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2.64万元,占3.83%,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5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依据财政局要求,本单位将事业单位划分为重庆市铜梁区太平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七个账套单独核算,上年度未单独核算,基本支出0万元,故本年度增长100.0%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应休未休假报酬等公用经费5.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6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依据财政局要求,本单位将事业单位划分为重庆市铜梁区太平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七个账套单独核算,上年度未单独核算,基本支出0万元,故本年度增长100.0%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与上年度决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2024年度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支出,与上年度决算数持平

本单位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2024年度我单位无公务车购置费,与上年度决算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区内因公出行、各种业务检查、应急处突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洗车停车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与上年度决算数持平

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与上年度决算数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5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0.53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机关干部能力提升培训费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8.86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见附件重庆市铜梁区太平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单位对1个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其中1个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0个未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无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 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向玖俊023-45620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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