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太平镇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太平镇万寿村楠木沟牛棚建设项目的采购邀请书
重庆金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铜梁区太平镇万寿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2025年太平镇万寿村楠木沟牛棚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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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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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5年太平镇万寿村楠木沟牛棚建设项目 |
112.220856 |
2 |
1 |
二、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投标时提供加盖公司鲜章的证书复印件)。
2、投标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时提供加盖公司鲜章的证书复印件)。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www.cqstl.gov.cn)上下载或到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2025年4月9日-2025年4月20日17:30(工作时间)。
2.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分包(售后不退);
2.1磋商文件购买方式
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到采购代理机构重庆金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递交《介绍信》(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购买磋商文件。
3.在报名和磋商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报名才被接收。
(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铜梁区太平镇万寿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5年4月21日北京时间14:00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21日北京时间14:30
(七)磋商开始时间:2025年4月21日北京时间14:30
(八)磋商地点:铜梁区太平镇万寿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会议室
五、磋商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1.保证金的交纳金额:详见本篇“一、采购邀请书”。
2.保证金的交纳方式:询价保证金应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3.银行转账(电汇)保证金递交账户
供应商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方式递交保证金须从其基本账户将保证金汇至以下指定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保证金”字样(项目名称可简写),具体到账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到账时间为准。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1.供应商应足额交纳询价保证金,由供应商将询价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询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户 名:重庆金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铜梁龙城支行
账 号:3100095109200150079
供应商在填写进账单或电汇凭证时,原则上应注明项目名称(有分包注明包号)。
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二)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的供应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采取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递交的,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采取保函方式递交的,采购人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纸质保函原件,具体注销事宜由供应商与出具机构协商。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采取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递交的,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采取保函方式递交的,采购人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具体注销事宜由供应商与出具机构协商。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www.cqstl.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代理机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三)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四)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六)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铜梁区太平镇万寿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联系人:甘老师
电 话:13350396996
地 址:铜梁区太平镇万寿村15社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金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谢老师
电 话: 19122160037
地 址: 重庆市铜梁区迎宾路288号-2
重庆市铜梁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