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梁区太平镇镇临时救助审核意见公示
按照临时救助有关政策规定,根据本家庭(人)申请,经镇人民政府组织调查核实,作出了审核意见。现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5天,从 2025 年 10月 22 日— 10 月 26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来电反馈,监督电话: 023-45620442 。
一、拟给予临时救助的家庭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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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申请人 (户主) |
居住地址 |
给予临时救助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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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唐彬 |
垣楼村4组 |
申请人唐彬,男,53岁,低保户,因病申请救助6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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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周生碧 |
团碾村15组 |
申请人周生碧,女,72岁,低保边缘户。因病救助1000元。 |
二、拟不予临时救助的家庭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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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申请人 (户主) |
居住地址 |
不予临时救助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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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周少期 |
余家村6组 |
申请人存款超标,可以自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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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龙杉 |
双福村9组 |
家庭条件较好,可以自救 |
重庆市铜梁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