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 镇临时救助审核意见公示
按照临时救助有关政策规定,根据本家庭(人)申请,经镇人民政府组织调查核实,作出了审核意见。现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5天,从 2025 年 04月 23 日— 04 月 30 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来电反馈,监督电话: 023-45620442 。
一、拟给予临时救助的家庭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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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申请人 (户主) |
居住地址 |
给予临时救助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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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谢达茂 |
白云村1组 |
申请人谢达茂,因病申请救助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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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赵呈猛 |
垣楼村12组 |
申请人赵呈猛,因病申请救助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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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李运吉 |
铁鹅村4社 |
申请人李运吉,因病申请救助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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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张启基 |
太平村14组 |
申请人张启基,因病申请救助1000元 |
二、拟不予临时救助的家庭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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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申请人 (户主) |
居住地址 |
不予临时救助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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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无 |
重庆市铜梁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2025年0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