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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12-14
  • 2023-12-29

重庆市铜梁区少云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少云镇2024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少云府〔202360

重庆市铜梁区少云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少云镇2024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办(站、所、中心)

《少云镇2024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铜梁区少云镇人民政府

202312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少云镇2024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进一步做好我镇2024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巩固禁放成果,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长:刘有春镇长

副组长:徐 副镇长

员:派出所、应急办、城管办、党政办、建管办、经发办、供销社、市场监管所、学管中心、环保办、卫生院等有关部门及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应急办(简称镇燃管办),由邢虹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二、职责分工

   (一)镇级部门及有关单位职责

在镇政府的领导下,由镇派出所牵头,镇应急办、镇城管办、镇党政办、镇建管办、镇环保办、镇卫生院等有关部门及单位共同配合,做好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镇派出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和确定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运输、携带和燃放品种和规格不符合本镇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镇应急办: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证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网点采购、销售品种和规格不符合本镇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镇城管办:负责组织市政设施、下水道、化粪池维护管理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镇党政办:负责制定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工作。

镇建管办:负责对全镇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

镇环保办:如遇到空气重度污染或严重污染极端天气时,及时预警,通知镇应急办、镇烟花爆竹配送点等控制烟花爆竹的燃放和销售。

镇经发办;负责督促指导加油(气)站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要设施设立统一禁放标识,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镇学管中心:负责组织开展广大师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供销社:负责做好各镇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督促经营点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应急办、市场监管所做好市场管理整顿工作。

市场监管所:负责市场流通经营烟花爆竹质量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镇卫生院:负责制定全镇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二)村、社区职责

村、社区是本行政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工作方案,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临时机构,科学、合理划定禁放区域,严格销售网点设置和安全监管,加大各类非法生产、销售、存储、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巡逻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31215日前)

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各项工作

(二)宣传引导(即日起至2024224日)

202423日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集中宣传日,要围绕《条例》和《通告》,结合职能职责统一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按照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学校、进部队、进企业、进工地、进影剧院、进公交船舶、进宾馆酒店的要求,采取挂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确保群众对禁放区划设及相关管理规定的知晓率达100%

(三)集中查处(202421日至224日)

组织开展联合检查执法,严查严打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全面管控(202429日至224日)

围绕春节、元宵等重点时段,落实禁放区、禁放点严格管控和燃放区重要时段重点看护等工作措施,确保禁放区禁得住、不失控

(五)工作总结(2024225日至229日)

围绕202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认真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排查整治,严格执法。春节前,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重大危险源、重要市政设施、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及周边等重点部位和区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要确定整改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强化源头管控,督促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落实经营、运输、储存等各环节监管措施,围绕镇边界区域,城乡结合部和可能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出租房屋、闲置厂房等重点地点、部位和场所开展拉网式检查。

    (二)强化宣传,注重教育。各村、社区要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为主题,运用各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倡少放一组烟花爆竹,多呼吸一口新鲜空气的环保理念。节前以告知禁放区域、公布打非举报电话及查处的典型案例为主,节中以倡导安全文明有序燃放为重点,节后以宣传禁放、回收剩余产品有关规定为重点。202423日为全镇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集中宣传日,各村、社区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三)依法划定禁放区域,设立禁放标识。202429日前,车站、码头等交通重点部位,输变电设施等安全保护区,可燃、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单位、幼儿园、学校、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域,文物保护单位、重要军事设施以及居民小区化粪池等重点部位的产权或使用单位要完成禁放标识的设置张贴工作。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更改划定的禁放范围,不得变更统一的禁放标识。对违规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线索,要主动核查,依法严肃查处。

   (四)强化经营市场监管,确保市民燃放安全。应急等部门和单位要按照相关规定合理规划、设置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网点,及安全储存条件。

    (五)强化燃放现场秩序监管,落实应急救援措施。各村(社区居)委会要在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等重点时段,组织干部、治保积极分子及其他社会力量,开展街面、小区、农家大院巡逻监控,做到每个村、每个社区、每个大院、每栋楼房有人员看守。每个销售点要落实12人专门看护,严禁在零售点燃放烟花爆竹。202429224日,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禁放场所和重大危险源部位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特别是要落实居民小区化粪池的巡查和守护力量。镇应急办要制订消防灭火预案,指导监督限放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自备消防力量进行消防灭火演练,重点时段做好战备,随时做好扑火准备。镇卫生院要指导督促各村医疗卫生站,制定伤员救治工作预案,确保受伤人员得到救治。如遇到空气重度污染或严重污染极端天气时,镇环保办要及时预警,镇应急办、镇烟花爆竹配送点要及时通知零售网点停止销售及配送,并引导市民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停止燃放烟花爆竹。镇派出所要加强巡逻检查,及时制止违规燃放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镇各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全镇烟花爆竹管理面临的严峻形势,精心组织,强化监管,认真落实五个一工作(即制订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订一份责任书、形成一个纪要、组织一次督查),切实达到四有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督导检查。镇应急办要加大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落实工作措施和责任;组织力量监督各村、社区贯彻执行中纪委《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要求情况。凡因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引发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及时报送情况。各村、社区,镇属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与镇应急办的工作联系,及时报告重大事项,落实专人汇总、报送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人员伤亡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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