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云府发〔2022〕4号
重庆市铜梁区少云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少云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
《少云镇农村公路路政巡查制度》
《少云镇农村公路突发性灾害应急预案》的
通知
各村(社区)委会、镇属各部门:
经镇政府审议通过,现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少 云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少云镇农村公路路政巡查制度》、《少云镇农村公路突发性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 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此页无正文)
重庆市铜梁区少云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3日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为加强和规范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充分发挥农村公路在建设 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我镇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为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正常化合规模化,做到有路必养,有路必管,养必优良,管必到位,镇成立以镇长任组长,分管领 导为副组长,党政办、安监办、经发办、财政所、农服中心、派 出所、建管办等单位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领导小组。各村明确一位干部抓该项工作,并制订含有保护路产路权在内的村规民约,及时制止占用和损害公路的行为,还应对农村公路养护所需的取砂、取石、取土、取水等事项给予支持和协助,积极做好村道、乡道管理工作。
二、管理范围及任务
(一)日常养护:新河路、老君路、少维路、西北路、石栏路、少高路、高久路。
(二)季节性养护:大堰路、久和路、高碑路、海棠路、青平路、联合路、桂石路、高久支路、皂角路、少维支路、塔坡路、青平支路、少云路、长滩路、肖麻路。
三、管护内容
(一)路面养护:保证路面清洁,平整,无积水,路肩、边坡清除杂草,采用原路而相同材料修补路面坑槽。
(二)边坡养护:保持平顺,坚实无裂缝,经常观察边坡上的岩石,滑坡体变化,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墙塞路面和边沟。
(三)边沟养护:保持边沟畅通,涵洞无淤泥,清洁,雨天必须上路巡查,及时排除堵塞,疏导水流。
四、管护经费
1.日常养护路段实行专人上路。
2.季节性养护路以每季度一次。
3.根据《少云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考核结果拨付养护经费,不足部分由村自筹。
五、管护责任
1.各村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公路养护,保持公路畅通,水流物通,使公路较好地为群众服务。
2.各村工作不负责任,未经常上路养护,经检查、巡查,路面出现坑函、积水,边沟堵塞,未除尽路肩、边沟杂草,发现一次扣补助养护金30%,直至扣完为止。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少云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
为巩固我镇农村公路北设成果,加强和规范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促进我值农村公路建设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铜梁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镇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严禁破坏硬质路面,任意耕翻种植、取土、挖塘等;
二、禁止堆放物料,晒粮晒草、倾倒废渣、垃圾、废液等有害的污染物质,焚烧各类废弃物;
三、禁止车辆超载通行(限载标准按路面设计承载能力确定);
四、禁止建设各类建筑物和设置种类不符合规范或未经批准铺(架)设的管线;
五、严禁破坏割裂交通标志和附属设施;
六、严禁在路面上空乱拉未经批准的横幅、电线等,妨碍公路公安及影响整体形象的;
七、两侧路肩宽度一般不少于1.75米,做好硬化或保护工作,不得种植任何农作物或假植各类花木;
八、保证农村公路路基坡脚线外排水沟通畅,做到路田分开,确保雨止路干无积水,路边沟外5米范围内不准建永久性建筑;
九、设立必需的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标志,确保行车安全;
十、严禁在农村公路上乱停乱放;
十一、公路养护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达不到要求的,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直至解聘,造成公路损毁的,还将追究其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少云镇农村公路路政巡查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我镇农村公路路政巡查,及时发现、制止、纠正和依法查处各类损坏、侵占、污染、占(利)用公路路产的违法行为,维护公路路产路权,保障公路完好、安全、畅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村应加强对公路路政巡查工作的领导,经常检查指导辖区内公路路政巡查工作。各村公路养护员具体负责公路路政巡查工作。
第三条公路路政巡查范围为各村辖区内的公路、公路用地、公路建筑控制区。
第四条公路路政巡查职责:
(一)宣传、贯彻和执行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发现、制止、纠正和依法查处各类损坏、侵占、污染、占(利)用公路路产的违法行为;
(三)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发现和纠正违法建筑物、 地面构筑物及非公路标牌等行为;
(四)纠正其他违反公路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五)加强公路日常养护,确保:
1.桥头涌顶无跳车,桥而无露针、坑槽,栏杆、端柱无损坏;
2.限我牌、警示牌、里程碑、示警桩等标志标牌设置齐全、规范、清晰;
3.涵洞排水畅通,无淤塞。
4.无未经公路管理部门审批的道路交通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5.路面保持平整、无坑槽、沉陷、弹簧等病害,无堆积物。
6.路肩整洁,边沟畅通,边坡稳定,构造物完好。
7.按养护准确填报养护质量月、季、年报表。
8.林带和行道树保持状态良好。
9.好路率在90%以上。
(六)完成上级机关交镇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公路路政巡查方式包括定时巡查、临时巡查及异常情况下的紧急巡查等。巡查结束后,巡查人员应在巡查记录上详细记载巡查情况。
第六条巡查处理:
(一)路政巡查中,发现轻微的违法行为,应当场给予纠正或处理,不能当场处理的、案情重大的,应及时向镇政府及村汇报。
(二)巡查发现自然灾害或事故,应立即向镇政府及村汇报。并采取紧急措施,防止灾情或事故进一步扩大。发现可能发生各类灾害或事故的隐患,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整治或防护,依法保障公路及其设施完好。
第七条各村要加大路政巡查的检查考核力度,对路政巡查工作每月进行一次抽查,同时接受镇政府进行的专项考核。
第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少云镇农村公路突发性灾害应急预案
为保证我镇农村公路在发生突发性灾害时,各村交通局能够在镇交通局的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协调行动,高效有序地开展救灾工作,防止中断农村公路交通,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提高农村公路交通应急保障能力,根据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镇境内农村公路因突发性灾害造成农村公路严重损毁的应急抢险救灾工作。主要灾害包括:气象灾害、地质灾害、地震灾害等。
二、工作原则
农村公路应急抢险救灾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本着全面提高我镇农村公路的整体抗灾能力和应急抢修能力的原则。突发性灾害造成农村公路损毁严重和中断交通时按本预案规定由镇农村公路突发性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各部门、村要分工负责,积极开展救灾工作。
三、程序的启动
(一)气象、地质、地震等较大自然灾害将要造成或已造成农 村公路的交通中断,由各村民委员会向镇政府报告预警预报或灾害评估情况以及采取的应急措施,镇政府根据即将发生灾害的严 重程度和已发生灾害的情况向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总指挥部报告情况,提出启动建议。
(二)各部门、村民委员会接到启动命令后,迅速开展工作,紧密配合,全力以赴完成抢险救灾工作。
四、组织机构
镇政府成立农村公路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统-领导全镇农村公路抢险救灾应急工作。应急指挥部由镇长任指挥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党政办、财政所、安办、派出所、建管办、卫生院、民政办、农服中心负责人为成员。
指挥部下设三个工作组:灾情搜集评估组、应急抢险和恢复重建组、协调组。
各村按行政区划成立4个抢险小组,负责本辖区内农村公路抢险救灾工作。
五、相关职责
(一)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实施对较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造成农村公路损毁的救灾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调动、整合救灾力量和资源,决定启动应急预案。
(二)灾情捜集评估组:徐伟同志任组长。负责灾害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对灾害损失以及灾情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
(三)应急抢险和恢复重建蛆:曾永高同志任组长。负责农村公路的应急抢险和抢修,降低灾害损失,并负责恢复重建工作。
(四)协调组:曾永高、徐伟同志任组长。负责协调、通信联络、车辆调度及宣传报道工作。
六、人员及设备准备
各村抢险小蛆配备工程技术人员1名,突击队员15名,工程车2辆,固定电话1部,移动电话3部。
七、应急反应和行动
(一)灾情收集、报告与评估
为满足农村公路应急抢险救灾工作的需要,各村民委员会要根据公路所在区域存在的多发性公路灾害类型建立起基本情况数据库,并及时对各条路线进行调查、收集险情、描述登记现状、位置,评穿能的灾害类型及工程数量。此外,要及时收集上报已发生的灾情。对较大灾害情况要马上上报镇农村公路突发性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
各村抢险小组要及时组织人员深入灾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对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为抢险救灾和恢复交通提供决策依据。
(二)抢险和应急保障
预案启动后,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灾情和救灾工作及实际需要,组织调动救灾资源实施应急抢险救灾,如采用相邻区域増援等形式,通过抢修、维修和加固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小灾害损失,同时在醒目处设立警示标志,采取切实可行的镇法,尽快恢复交通。
八、责任追究
对突发事件实行抢险救助是我们各级农村公路管理部门的责任和义务。此预案启动后,各村必须听从指挥,无条件立即执行。对拒不行动、行动退缓、推诿扯皮、怠误时机的单位和人员要追究责任,严厉处理。
九、其它事宜
(一)本预案将根据救灾应急工作实际需要适时进行修订。
(二)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