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鑫瑞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铜梁区少云镇农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市铜梁区少云镇2023年低效林改造项目苗木采购进行询价。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一、询价内容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25.2 |
0.5 |
1 |
农、林、牧、渔业 |
二、资金来源
市级专项资金,采购预算25.2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报价统一不再进行折扣。投标人需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县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询价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到 重庆市铜梁区巴川街道滨河东路22号 处报名并领取本项目询价通知书以及澄清等报价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领取资料时请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未在规定时间报名的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受其响应文件。
(二)询价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获取询价通知书期限: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17日。
(四)询价通知书售价:人民币500元/份。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铜梁区少云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六)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3年11月20日9:30—10:00。
(七)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0日北京时间10:00。
五、保证金
(一)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 一、询价内容。
(二)交纳方式:现场缴纳(采用现金方式,信封密封包装并加盖公章)。
(三)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开标会结束后,采购人向成交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2.合同签订后5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四)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交纳了投标保证金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自动放弃参与投标的。
2.成交人无法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投标文件的承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成交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的。
3.有证据表明投标人参与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4.经核实采用虚假手段或资质材料参与投标或谋取成交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六、履约保证金
(一)履约保证金数额。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签约合同金额的10%。由项目成交人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
(二)若中标人不能按时、足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其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将按采购法规及本询价采购文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履约保证金的退还。采购人在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履行完毕后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七、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报价。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报价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报价。
(四)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查看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查看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五)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六)询价费用:无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价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九)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九、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铜梁区少云镇农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唐老师
电 话:18983883806
地 址:重庆市铜梁区少云镇海棠路22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鑫瑞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13164435258
地 址:重庆市铜梁区巴川街道滨河东路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