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等相关规定,少云镇人民政府起草了《重庆市铜梁区少云镇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程序,现将《重庆市铜梁区少云镇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欢迎各界人士以信函、电话、邮件等电子或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3年4月19日
联系单位:重庆市铜梁区少云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重庆市铜梁区少云镇海棠路22号
电子邮箱:1484220061@qq.com
联系电话:023-45866043
重庆市铜梁区少云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1日
重庆市铜梁区少云镇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征求意见稿)
各村(社区),各办、站、所、中心: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等相关规定,少云镇人民政府决定将重庆市铜梁区少云镇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公路设置限高、限宽规定的通知》(少云府〔2021〕26号)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的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重庆市铜梁区少云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废止的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共1件)
1.重庆市铜梁区少云镇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公路设置限高、限宽规定的通知(少云府〔2021〕26号)
重庆市铜梁区少云镇人民政府
关于农村公路设置限高、限宽规定的通知
少云府〔2021〕26号
各村(社区):
由于农村公路的设计技术等级较低,路基、面层和桥涵均无法承受重型车辆行驶;绕行农村公路的重型车辆呈现出不断增多的趋势,给农民出行和人身安全带来一定的隐患。
为确保农村公路的使用寿命和农民的生命安全,经少云镇人民政府同意,村民委员会可以根据村道设计标准,在村道上设置限高、限宽设施。
重庆市铜梁区少云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