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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意见征集
  • 铜梁区少云镇
  • 2023-04-11
  • 2023-04-11

重庆市铜梁区少云镇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铜梁区少云镇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等相关规定,少云镇人民政府起草了《重庆市铜梁区少云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程序,现将《重庆市铜梁区少云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欢迎各界人士以信函、电话、邮件等电子或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3419

联系单位:重庆市铜梁区少云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重庆市铜梁区少云海棠路22

电子邮箱:1484220061@qq.com

联系电话:02345866043

重庆市铜梁区少云镇人民政府

2023411



重庆市铜梁区少云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征求意见稿

各村(社区)各办、站、所、中心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等相关规定,少云镇人民政府决定将重庆市铜梁区少云镇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公路设置限高、限宽规定的通知》(少云府〔202126号)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的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重庆市铜梁区少云人民政府

2023411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废止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共1件)

1.重庆市铜梁区少云镇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公路设置限高、限宽规定的通知(少云府〔202126号)


重庆市铜梁区少云镇人民政府

关于农村公路设置限高、限宽规定的通知

少云府〔202126

各村(社区):

由于农村公路的设计技术等级较低,路基、面层和桥涵均无法承受重型车辆行驶;绕行农村公路的重型车辆呈现出不断增多的趋势,给农民出行和人身安全带来一定的隐患。

为确保农村公路的使用寿命和农民的生命安全,经少云镇人民政府同意,村民委员会可以根据村道设计标准,在村道上设置限高、限宽设施。

                     重庆市铜梁区少云镇人民政府

                          20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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