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少云镇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年少云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中共重庆市铜梁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做好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各项工作。现将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政治统领,加强组织领导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中央、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指示要求,严格履行政府行政职能,加快法治建设。一是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积极组织参与编制少云镇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通过镇党委会、中心组学习、行政办公会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家安全观》等法律法规12次,督促机关干部全员参加年度法治理论学习考试,参学、参考、合格率均100%;购买《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法治刊物,发放给我镇机关干部,通过领学加自学的方式,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
(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坚持党建统领,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强化责任。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实地调研等方式,全年深入研究法治相关事项12次,开展法治工作部署会议4次。二是建立组织。成立少云镇依法治镇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镇党委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办公室负责人、各村党支部书记任成员,负责组织、协调、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形成上下一心、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三是抓好落实。实行领导负责制和绩效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计划,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间节点。
二、深化依法治理,推动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一)构建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合法性审查制度。明确合法性审查的范围、程序和责任,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等的合法性审查。二是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基本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利用镇便民服务中心、司法所为群众办理就业登记、低保、社保、信访、法律援助等,有效促进了依法行政。三是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打造一支队伍管执法。深入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规范综合行政执法办公阵地建设,镇财政积极落实资金保障,配齐执法装备。全面落实综合行政执法73项事项清单,将日常安全生产监管与行政检查相衔接,开展日常巡查245次,多部门联动综合检查22次,现场执法处罚20次,办理行政案件1件,掌上执法APP活跃度达100%。创新执法方式方法,常态化开展“综合查一次”组团式执法模式,严格依法推行柔性执法等工作机制,依法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执法+服务”方式,大力推进“执法+监督”数字集成应用,确保执法工作更加高效准确。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按照“一支队伍管执法”的要求,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行政执法专题培训4次,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建立健全岗位执法责任、举报控告、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不断提升综合执法能力。四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开展多形式普法活动。充分利用场镇赶集、村(居)广播、公开栏等作为普法宣传阵地,司法所提供法律法规、规章、法律咨询,开展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领域普法宣传街头集中宣传18场。五是法律顾问全覆盖。择优聘请重庆龙都律师事务所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单位,确保重大事项决策事先征求法律顾问意见,指派工作经验丰富、业务熟悉的律师作为政府常年法律顾问,为1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提供解决方案,参与起草、审查规范性文件、合同24件,14个村(社区)的村居法律顾问开展线上法律咨询服务1276人次。
(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少云镇努力打造服务规范、程序公开、分工明确的基层服务型政府,一是在镇政府公开栏公示单位工作人员相关信息,14个村(社区)均设立公开栏,每月进行“四务公开”。涉及群众的卫计、民政等服务事项及时得到办理,镇、村工作分工明确,不越位、出实效。二是少云镇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并建立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三)推进行政复议应诉规范化
少云镇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督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
(四)健全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发挥人民调解作用
坚持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对涉及邻里、婚姻家庭等纠纷化解率达100%。深入落实“枫桥经验”重庆实践,发挥镇、村(社区)15个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作用,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12件,化解率100%。
(五)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我镇组织人员对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及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等预案进行了修订完善,进行桌面推演与实战演练相结合的方式,提高了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的能力。
(六)落实村(社区)依法治理事项,推动院落微治理
一是发挥“铜心小院”、乡村振兴理事会、镇村二级治理中心等乡村治理平台作用,设置村(居)民议事厅。二是14个村(社区)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加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普及宣传。三是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依托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常态化排查和调处各类矛盾纠纷。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普法力量不足。
基层干部,特别是村(社区)等基层是普法的前沿阵地,但基层工作人员多身兼数职,精力分散,村(社区)干部作为普法者、法律宣传者本身法律素养、专业知识不高,很多干部都不具备法律专业知识,现学现用的现象还是比较突出,在组织普法宣传时,常常力不从心,容易造成讲不深讲不透讲不具体的现象。
(二)群众接受能力有限。
在农村青壮年、知识文化水平高一点的几乎都已外出,留在家里的基本上是文化水平较低甚至连字都不识的老年人,他们参加普法宣传活动本身主动性不强,接受力更是有限,仅仅依靠兼职的专业法律顾问为我们开展为数不多的课堂和常规化的宣传,覆盖范围也相当有限。
(三)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随着行政执法权下放,我镇执法任务不断增加,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公示制度落实还不到位。
(四)普法宣传力度不够、亮点特色不明显。
一是宣传覆盖面有限。多是以传统线下活动,受众范围局限于周边居民,难以普及偏远地区;二是宣传频次不足。普法宣传多集中在特定的法制宣传日,如“12·4”国家宪法日等时段开展集中宣传,日常宣传间隔时间长,民众对法律知识的接受呈阶段性、碎片化,难以形成持续记忆与深度理解;三是内容形式单一。宣传内容多以法律条文解读,缺乏生动案例和故事支撑,趣味性、可读性差。
四、2025年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委议事制度;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二是继续推进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依法规范行政事务管理。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做好一支队伍管执法,加强配备专业人才,不定期开展执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理论水平和实践操作能力。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流程,提高执法案卷、文书规范化水平。四是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通过微信、抖音等媒体平台开展线上法律服务,多角度回应群众的不同法律需求。五是深入实施“党建扎桩·治理结网”党建统领基层治理,结合“一中心四板块一网格”建设,持续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基层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基层自治能力。六是继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拓展普法途径、平台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有特色的法律宣传活动。七是加强镇机关干部、村社区法律明白人、村社区调解员、网格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围绕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工作案例,进一步增强基层党员干部法治意识。
